【讨论】今天发生了这么一件事,大家来发表一下看法

楼主  收藏   举报   帖子创建时间:  2018-01-16 11:00 回复:31 关注量:586
需要购买仪器的耗材,
在合格供方目录中找了一个供应商,
对方报价后,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敲定价格后给领导审批,
制定合同,交给财务准备给汇款,
对方突然打来电话说,合同上的公司不具备开增值税票的,
请求另外一家给开票‘’据,当然谈好的价格不能有变化,
等对方报上供方名称后,发现这个“另外一家”也在我们的合格供方目录中,
难道这两家是一个法人,或者是有连带关系?
大家碰到这样的情况过吗,?
如果是你,你会和这“另外一家”签订合同吗?还是有其他的措施??
欢迎从多角度来讨论,尤其是风险的角度来讨论。。。。。
  • 牛二 2018-01-16 11:03
    #1

    有同事说要“货比三家” 多找几个合格的供应商让分别报价和运输等,最后做选择题

  • 风云变幻 2018-01-16 11:17
    #2

    需要厘清几个事情:
    1. 能不能开票是不是成为合格供应商的条件?如果是,那你谈的这家为什么会成为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那财务为什么以这样的理由要求你换?
    2. 你为什么只谈一家,而不是你在沙发所提到“货比三家”,至少也是要有两家。
    3. 还有“当然谈好的价格不能有变化”这样的提法可能是楼主笔误,不过有点生硬,凭什么这么有把握这个就是最低的?
    4. 从第3点捕风捉影的话,似乎还有真有楼主所说的“连带关系”,不过我还是认为这样的猜想需要证据或者侧面求证,否则都过于大胆。在没有确认的情况下不应该对最终决定形成压力。
    我认为,简而言之:按公司流程走。
    当然,存在灰色地带或者某些(包括楼主本身,这里只是假设、避免万一遗漏)想要营造灰色地带的人会自动出现,楼主擦亮眼看着就行了。看到或被找到后怎么做就天知地知了。

  • yinxaoxao 2018-01-16 11:43
    #3

    我估计他们之前注册的公司只能开普票,现在好多公司都是增值发票;开普票的很少了,应该升级;这两家估计就是认识;是不是一家看法人是不是同一个人;

  • 梁非凡 2018-01-16 13:53
    #4

    按公司流程走吧
    合同签订前相关事宜应该跟商家谈妥 避免问题出现被问责
    按你的说法 跟不跟另一家公司签合同是另一码事 注意看合同条款,开票资格,还有货期
    我是新人 刚实习不久 说得不对的 请各位老师不吝赐教

  • qlmkk 2018-01-16 15:37
    #5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 上海楚柏实验设备 2018-01-17 14:58
    #6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 vm88 2018-01-17 20:46
    #7

    如果来开票资格都没有,可能不符合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 PAEs 2018-01-17 23:14
    #8

    货比三家

  • 牛二 2018-01-18 14:42
    #9

    原文由 风云变幻(v3165605) 发表:
    需要厘清几个事情:
    1. 能不能开票是不是成为合格供应商的条件?如果是,那你谈的这家为什么会成为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那财务为什么以这样的理由要求你换?
    2. 你为什么只谈一家,而不是你在沙发所提到“货比三家”,至少也是要有两家。
    3. 还有“当然谈好的价格不能有变化”这样的提法可能是楼主笔误,不过有点生硬,凭什么这么有把握这个就是最低的?
    4. 从第3点捕风捉影的话,似乎还有真有楼主所说的“连带关系”,不过我还是认为这样的猜想需要证据或者侧面求证,否则都过于大胆。在没有确认的情况下不应该对最终决定形成压力。
    我认为,简而言之:按公司流程走。
    当然,存在灰色地带或者某些(包括楼主本身,这里只是假设、避免万一遗漏)想要营造灰色地带的人会自动出现,楼主擦亮眼看着就行了。看到或被找到后怎么做就天知地知了。

    我不会去主动制造灰色地带,这个事情我是第一次遇到。
    我既然敢于说出这件事情,就没有隐瞒的必要
    多谢“风云变幻”的细密逻辑思维,对我受益匪浅

  • 牛二牛二 1970-01-01 08:00
    #10

    原文由 yinxaoxao(yinxaoxao) 发表:
    我估计他们之前注册的公司只能开普票,现在好多公司都是增值发票;开普票的很少了,应该升级;这两家估计就是认识;是不是一家看法人是不是同一个人;

    至于对方公司的开票情况,没有去深究
    我花出去多少钱,回来多少钱的票据。物品没有质量问题
    我的工作就完成了,不知道是不是遗漏了什么?
    原文由 梁非凡(Ins_9996647f) 发表:
    按公司流程走吧
    合同签订前相关事宜应该跟商家谈妥 避免问题出现被问责
    按你的说法 跟不跟另一家公司签合同是另一码事 注意看合同条款,开票资格,还有货期
    我是新人 刚实习不久 说得不对的 请各位老师不吝赐教

    嗯,一句“按公司流程”来做。能解决大部分问题。
    有时候按自己怎么方便的“习惯”来工作,忽略了公司流程,或者忽略了流程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