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卫生学理化检验规范》征求意见稿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17 来源: 仪表网 浏览次数:6885
  2019年6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保健食品卫生学理化检验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在社会各界和行业内进行广泛地征求意见。

  本规范规定了保健食品和原料的卫生学技术要求的检验项目及方法。同时,本规范适用于保健食品的注册、复核和备案检验、监督抽验、风险监测及常规检验项目的确定和方法的选择。
  保健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和(或)有关规定。检测机构可根据实际需要,按产品配方检测合成色素、防腐剂、甜味剂及抗氧化剂的含量。
  注册检验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等要求,根据样品具体情况,合理地进行稳定性试验设计和研究。通过稳定性试验,考察样品在不同环境条件下(如温度、相对湿度等)的感官、化学、物理及生物学特征随时间增加其变化程度和规律,从而判断样品包装、贮存条件和保质期内的稳定性。产品稳定性重点考察指标,主要包括鉴别、感官、微生物、崩解时限(溶散时限、溶化性等)、水分、pH值、酸价、过氧化值、真菌毒素、列入理化指标中的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等随储存条件和储存时间容易发生变化的指标。产品非稳定性重点考察指标,主要包括灰分、污染物(如铅、总砷、总汞等)、农残(如六六六、滴滴涕等)、国家相关标准及现行规定有用量限制的合成色素和甜味剂等随储存条件和贮存时间不易发生变化的指标,以及国家相关标准及现行规定有用量限制的抗氧化剂指标。
  本方法规定了以红景天为主要原料的保健食品中红景天苷的液相色谱测定方法。本方法适用于保健品食品中红景天苷的测定,也适用于保健食品中酪醇的测定。(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资料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资料下载:《保健食品卫生学理化检验规范(征求意见稿)》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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