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土壤、农业农村、地下水生态环保工作要点》印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14 来源: 仪表网 浏览次数:11305
  为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有效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现结合实际,黑龙江省发布了《2019年土壤、农业农村、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要点》的目标是通过全年攻坚,全省土壤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重点行业、企业土地污染得到有效管控。全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基本好转,农民环境保护意识普遍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实现试点推广;农村黑臭水体基本完成排查建档;农村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标水体水质明显改善;30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并推广经验。全省地下水环境状况和污染底数基本掌握,治理和修复工程试点推广延伸。加油站防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其中,具体包括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坚决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全面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三个重点内容。
  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严格落实《土十条》实施情况评估;组织开展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评估;强化农用地土壤风险防控;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监管监测;有序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继续加大黑土地保护力度。
  坚决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落实《黑龙江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农业农村污染问题整改。
  全面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制定《全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责任和工作措施,指导各地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及污染防治区划分;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技术标准体系;督促指导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任务分工,动态更新2019年加油站防渗改造信息,开展加油站防渗改造合规核查,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地方开展废弃矿井,钻井,取水井排查和封井回填试点区申报工作。
  下一步,黑龙江省将研究制定全省土壤、农业农村,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效果评估评审等配套政策。集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的数据信息,形成环境污染治理综合监管平台,实现监测数据及时准确,信息资源共享适用,信息反馈顺畅通达,确保全省全省土壤、农业农村、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科学有效。
  同时,根据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程度,筛选治理修复项目。依据农业农村污染整治目标,筛选基础设施项目,分别列入省市县级治理修复项目库,组织编制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书和实施方案,择机申报项目,争取资金,择优技术攻关,加快全省土壤、农业农村、地下水污染污染治理修复进程。
  (资料来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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