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市《2019年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15 来源: 仪表网 浏览次数:27508
  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力推进科学治霾、精准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体系建设,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日前,辽宁沈阳市印发《2019年沈阳市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的总体目标是深入调整能源结构,稳步推进多种清洁能源替代,促进用能结构日趋合理;推动调整产业结构,严格标准倒逼产业升级,引导企业绿色发展;积极调整运输结构,严控柴油车污染,形成绿色物流;优化调整用地结构,降低扬尘污染,严控秸秆焚烧。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在2018年基础上再提高1-2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54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88微克/立方米以下。为此,《方案》确定了十大重点任务。
  实施散煤治理攻坚战役。消除重点地区棚户区低空面源污染,11月底前完成1.2万套棚户区和城中村拆迁改造工程;进一步扩大型煤替代范围,4月底前,继续实施重点区域棚户区和村屯内1.6万户居民型煤替代工作;加强煤炭质量管理,全市范围内限制使用灰分高于16%、硫份高于0.6%的散煤,全市用煤单位煤质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全力整治散煤销售点,9月底前,以社区、村屯为网格,建立散煤管控网格化监管体;加强征收及拆除工地管理。
  实施燃煤锅炉治理攻坚战役。加强在用燃煤锅炉监管,11月底前,完成总计20000蒸吨的大型燃煤锅炉脱硝建设工程。10月底前,制定供暖燃煤锅炉错峰起炉工作方案,并组织供暖单位落实;继续推动燃煤小锅炉淘汰工程。完成110台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四环内2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应拆尽拆;加强锅炉能效监管,未达到定型能效指标要求的锅炉不得销售;新装锅炉能效状况未达标前,不予核发锅炉使用证。
  实施煤炭总量控制战役。全面实施燃煤总量控制,3月底前,确定2019年全市燃煤总量控制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和各重点项目;提高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供应能力;推进清洁取暖,2019年清洁取暖率达到44%;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和去产能、调结构的工作要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工艺,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和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实施扬尘污染治理战役。加强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地铁工地、征收(拆除)工地等扬尘管理,对计划开工的建筑、市政、地铁工地落实“七个100%”情况进行考评;充分发挥270个扬尘数字化管控系统抓拍及实时监控的作用,适时出台沈阳市扬尘污染物数字化管控管理办法;加强各类物料堆场和裸露地面扬尘管理,完成建成区内86万平方米裸露地面扬尘治理。完善“三环、三带、四楔、南北绿廊”绿地系统,实施人工造林15万亩;严厉打击渣土及粉尘物质运输车扬尘违法行为;对建筑渣土排放点位和路线实施精细管控;加强石材加工、家具制造、铝合金加工等易扬尘行业管理;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控。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战役。实施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程,9月底前,完成“五大行业、三大区域”中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开展汽车修理企业、4S店喷涂有机废气专项治理行动;开展露天烧烤取缔和餐饮油烟整治,重点整治存在油烟污染扰民的餐饮企业,严厉打击经营性餐饮油烟直排等违法排污行为,取缔地排烟道。
  机动车尾气治理攻坚战役。建立完善沈阳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0%,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达到90%,基本消除我市注册的柴油货车冒黑烟现象。年检车辆100万辆,合格率90%以上;实施清洁柴油车行动;开展清洁运输行动,推进道路运输清洁化进程;实施清洁油品行动;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
  整治“散乱污”企业攻坚战役。3月底前,制定2019年“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攻坚方案。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开展拉网式排查,5月底前,建立全市“散乱污”企业台账,通过采取整改提升、整合搬迁、关停取缔三种方式,做到整改有标准、搬迁有去处、取缔要坚决,采取销号制度,逐一清理。年底前,完成四环内“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
  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攻坚战役。加快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11月底前,除水田外的农作物秸秆100%离田;12月底前,确保全部秸秆100%离田;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对于发现秸秆焚烧火点或焚烧痕迹的地区进行严厉问责并进行经济处罚,一处火点扣款50万元,对因监管不力仍然出现秸秆焚烧行为的地区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推动建立辽宁中部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立以沈阳为核心的辽宁中部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调机制。4月底前,建立辽阳、鞍山、铁岭、抚顺、本溪等周边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微信群,建立局长应急会商工作制度。协助省生态环境厅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区域内合作,建立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制度和区域内环境质量信息共享机制。在省政府协调指导下,同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形成区域化整治效果。
  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加强污染气象条件和空气污染监测、预报预警和评估能力建设,强化环保气象联合会商研判,及时发布信息,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度。10月底前,完成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工作,降低启动应急门槛,完善应急响应措施,细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方案。
  (资料来源: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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