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中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然成为非常庞大的产业。但在食品工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较多问题,大量假冒伪劣食品频频出现,造成的伤害也无法估量,这些假冒伪劣食品不仅伤害了老百姓的人体健康,还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影响了国家的经济安全,制约了民族企业的发展。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定义,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正版的产品。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
为了整治我国的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8年12月以来,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六部门联合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截至2019年2月底,北京侦破了多起制售假酒案;湖南侦破文某等制售假冒品牌瓜子案;贵州侦破制售假冒调味品案;福建、四川等地查处多起制售假冒品牌糖果案等等。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近167万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各类市场198万余个,查处案件1.2万余件,案值4.2亿元,移送司法机关479件,收缴假冒伪劣食品1032吨,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5578个,吊销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254户,捣毁窝点843个,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对农村食品市场开展了一次“大扫除”,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但整治任务依然艰巨,需要久久为功。尤其是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问题隐患非常严重,“旺子”、“上好娃”、“奥利傲”、“大个核桃”……各种山寨、仿冒的虚假食品在农村地区层出不穷,严重危害了群众的饮食安全。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现象如此猖狂,主要是因为农村地域广大,食品经营商户分散,有些地区交通不便,再加上农村地区食品监管人员少、力量薄弱,还有些农村地区地处两个县或几个县交界地段,情况更加复杂,甚至会形成监管空白地段,监管薄弱加之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维权意识不足,导致了不合格食品流向广大农村。
为持续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安全,相关执法部门应该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放在重要位置,扎实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农村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农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不放过任何小作坊、小商店、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在检查方面要重点检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调味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严厉打击食品假冒、侵权“山寨”、食品假货、“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等违法违规行为。
农村市场是假冒伪劣食品的的滋生地,是伪劣食品赖以生存的生存地。人们对食品质量意识淡薄是其主要原因。要解决农村流通市场上的食品安全问题,不仅需要食品监管者加强监管,更需要这些小商户遵纪守法、销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此外,还需要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是农村市场上存在多年的问题,严重侵害了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希望此次专项治理行动能够整治假冒伪劣食品,还农村市场食品一片晴空。同时也希望广大农民朋友能够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防范,发现问题食品要及时汇报,共同守护食品安全。
(原文标题: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愈发猖獗 治理工作还需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