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海南省发布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从六大方面明确了大力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巩固提升空气质量、深入实施水环境污染防治、全面加强土壤环境保护、着力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完善生态环境保障体系等六个领域共100项具体措施和目标要求,为海南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列出任务清单。
在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领域,《方案》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方案》指出,海南省将加强施工工地污染防治,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和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实施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推进道路机械化清扫、喷雾等低尘作业方式,到2020年底海口、三亚、儋州建成区城市道路雾喷率和机扫率达95%以上,其他市县建成区达85%以上。加快空气质量预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监测预警预报的能力水平。2019年底前实现以市县为单位的7天预报能力。
重点治理91条城镇内河(湖),按时限达到水质目标。到2020年底,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持续开展污染水体水面及沿岸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打捞清运,到2020年,基本实现河湖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
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对列入名录的地块实行土地用途负面清单和动态管理,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和调查评估制度,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对暂不开发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实施风险管控。
为了推动水、大气、土壤污染治理,《方案》还提出将制定修订水、大气、土壤环境管理地方标准,探索制定比国家标准更加严格的生态环境质量标准,服务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特色产业发展。
除此之外,《方案》还从生产、经济等多个层面提出推动相关举措落地要求。比如在推行绿色发展方面,要求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20年,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及社会投资的规定规模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和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要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2020年底前完成全省固定污染源的发证全覆盖等。
(资料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日报、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