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仪表网 仪表标准】3月14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地方计量技术规范《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地方检定规程》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地方检定规程》的编写任务,是2018年3月由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立项,由贵州省计量测试院等单位负责起草。
为保证超速监测系统量值的准确可靠,为交管部门处罚超速违法行为提供技术支持,根据公安部GA/T959-2011《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要求,需编写相应的检定规程《机动车区间测速地方检定规程》,填补贵州省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计量空白,使贵州计量院能对全省的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开展检定工作。《机动车区间测速地方检定规程》的编写,为保证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量值准确可靠,为交警部门处罚超速违法行为的客观、公正提供了技术支持。维护了广大车主的切身利益,减少由于测速不准确引起的纠纷。
本规程以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为基础性系列规范,以JJF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范》规定的规则进行编写。
本规程的技术要求和方法参考了JJG527-2007《机动车超速自动检测系统》、GB/T21255-2007《机动车测速仪》、JJF1180-2007《时间频率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GA/T959-2011《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制定。
本规程引用的文献有JJG 527-2007 机动车超速自动监测系统、JJF 1193-2008 非接触式汽车速度计校准规范、JJF1180-2007《时间频率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GB/T 21255-2007 机动车测速仪、GA/T 832-2009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 959-2011 机动车区间测速技术规范。
依据JJF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范》,本规程规定了引言、范围、引用文献、术语、概述、计量性能要求、通用技术要求、计量器具控制和附录等内容。
本规程为首次制定。本规程适用于固定安装在道路上的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计量性能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区间测速系统的终端同时具有瞬时速度监测功能的,其瞬时速度计量性能的检定按照相应规程执行。(更多详情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