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土壤环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制定了《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2019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作为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评估的依据。
为了了解目前土壤环境状况,文件中提到,将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主要包括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以及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三方面。
其中,2019年8月底前,广东省要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档案验收和移交工作; 2019年10月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及时将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潜在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并按程序实施安全利用。同时,文件还确定了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在土壤污染源头控制上,加强重点监管单位污染防治、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管控、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严格控制农业污染、减少生活污染等。
在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上,划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种植结构调整和治理修复。2019年年底前,完成《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种植结构调整和治理与修复任务。
在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上,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规范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评审;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可以申请移出名录;未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在地下水污染防治上,配合国家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任务分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确保广东省地下水质量78个考核点位中,极差比例控制在2.6%左右。
在推进韶关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上,完成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完成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目标、加快推进区域土壤污染综合防治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区域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技术体系。
在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能力建设上,加快建设项目储备库、加强科技支撑和成果转化应用。大力支持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推动开展重金属污染农田安全利用、有色金属矿冶区重金属污染源头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
在土壤环境监测上,2019年年底前,配合完成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例行监测。完善并运行省级土壤环境监测网。运行生态环境部华南区域土壤样品制备与流转中心,完成国家网、省级网土壤样品的风干、制备、流转和质控工作。建设省环保土壤环境监测与重金属溯源重点实验室,开发土壤污染物溯源方法。对全省地下水监测点位开展定期监测。
为了顺利完成工作任务,文件中提到,将落实各方责任和公众参与,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推进信息公开、加强宣传教育。同时严格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第三方机构,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效果综合评估。
(资料来源:广东省生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