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污染物排放标准报批稿发布 三行业是重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05 来源: 中国仪表网 浏览次数:25700
  近日,广东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报批稿)(以下简称《标准》),拟针对制浆造纸、纺织染整和制革及毛皮加工3类重点工业行业出台强制性地方标准,收严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在《标准》制定过程中,珠海市环保部门全面摸查了珠海全市各重污染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与污染源分布情况,并采用珠海市重点工业企业2014年环境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涉及29个行业大类共528家重点行业企,工业总产值约2740亿元(占珠海74.1%),显示珠海主要污染物排名前十行业为:造纸、钢铁、化工、电力、电子、通用、纺织、五金、皮革、医药。其中,528家企业中有29家分别属于造纸、钢铁、印染和皮革等4类行业,这些行业累计工业产值占29行业的6.4%,但工业用水量占82 .7%,工业废水排放、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均超过31%。
  因此,综合考虑工业产值、行业特点、现行标准执行情况、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强度等因素,并参照《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5年本)》,将造纸、钢铁、纺织印染和皮革等4类珠海市非主导的行业列入重点行业,优先制定更严格排放标准。
  同时,由于目前大多数钢铁厂在技术上已可实现废水闭路循环,而珠海仅有的一家钢铁联合企业实际上已做到了废水不外排,因此,《标准》不再对钢铁工业行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设置相关要求,适用行业范围调整为制浆造纸、纺织染整、制革及毛皮加工等3类行业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监测要求。
  《标准》主要适用于上述三个工业行业现有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其中,《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仍执行现行相应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的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或排污许可证文件执行。
  对企业排放废水的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水处理设施的,应在设施后监控。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须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
  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安装与运行要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源监测的技术规范执行;水样的采集与保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分析方法标准的规定。
  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补充现有标准体系的不足,强化环境目标约束,大幅削减珠海市水污染物排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资料来源:南方都市报、北极星环保网、广东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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