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砷、硒、铋、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26 来源: 中国仪表网 浏览次数:27161
  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环境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砷、硒、铋、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征求意见稿。

  当今社会随着砷、硒、铋、锑的广泛存在和广泛使用,砷、硒、铋、锑成为了非常常见、严重危害居民健康的污染物之一。特别是随着现代工农业生产的发展,砷、硒、铋、锑对环境的污染日趋严重,而且砷、硒、铋、锑都属于在常温下可以挥发的金属,空气中砷、硒、铋、锑浓度较大时,对人体的危害是十分大的,因此,建立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的砷、硒、铋、锑的测试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目前国内外测定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方法主要有原子吸收光谱法(AA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AE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X-射线荧光光谱法、中子活化分析法以及质子诱导X射线发射光谱法等。
  但是大气颗粒物的组成成分复杂,颗粒物中不同金属元素的浓度范围相差很大,在数十甚至数百个ppm至ppt级的范围内。由于需要控制的金属元素不断增加,而部分金属元素的基准浓度或控制限值都非常低,传统的分析方法往往无法满足相应的控制限值要求,必须与石墨炉原子吸收(GF-AAS)和冷原子吸收(CVAAS)技术结合使用才能达到大部分金属元素的分析要求。
  原子荧光是一种重金属元素分析技术,对砷、硒、铋、锑等金属元素具有灵敏度高、检出限低、分析过程快捷、分析取样量少等优点,测定分析物浓度可低至纳克/升(ng/L)或万亿分之几(ppt)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取代ICP-AES、GF-AAS和CV-AAS等方法,故在国内外已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基于该方法较其他几种方法具有明显的优越性。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砷、硒、铋、锑四种元素的原子荧光法,主要适用于环境空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和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中砷(As)、硒(Se)、铋(Bi)、锑(Sb)的测定。本标准为发布。
  本标准实验主要是采用等速采样,将环境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砷、硒、铋、锑采集到滤膜或滤筒上,所采集的样品用混合酸消解处理,通过酸性介质,样品中的砷、硒、铋、锑被硼氢化钾还原成为气态氢化物,再运用原子荧光光谱仪进行测量。
  其中,当环境空气采样量为144m3时,消解液定容体积为50ml时,方法的检出限为0.1ng/m3~0.8ng/m3,测定下限为0.4ng/m3~3.2ng/m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采样量为48m3,消解液定容体积为50ml时,方法检出限为0.3ng/m3~2.4ng/m3,测定下限为1.2ng/m3~9.6ng/m3;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采样量为0.600m3时,消解液定容体积为100ml时,方法的检出限为0.1g/m3~0.5g/m3,测定下限为0.4g/m3~2.0g/m3。(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
相关资料下载:环境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砷、硒、铋、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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