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重点区域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控制,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全省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取得明显成效,建立政府主导、市场驱动、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的全省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为了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河北省提出实施7项重点任务。
全面摸清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加快推进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今年6月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和成果集成。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底前完成企业用地调查数据上报、分析评价,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
加快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划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将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对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基本农田或纳入基本农田整备区,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2020年,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实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用地限批、环评限批等措施。
严格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各市、县(市、区)政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要根据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结果、负面清单,合理确定污染地块的土地用途。不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减量使用化肥农药,2020年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全省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逾期完不成的一律依法取缔。
强化涉重金属污染整治。实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2020年底前全省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以上。严控涉重金属行业新增产能,禁止向涉重金属相关行业落后产能和产能过剩行业供应土地。
提高固体废物管理水平。2020年,全省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处置率基本达到100%;各设区市和定州市、辛集市建设完成符合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城市粪便处理设施;石家庄市建成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他设区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加快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推动雄安新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和石家庄市栾城区、辛集市省级先行区建设。到2020年,先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发挥示范作用。
(原文标题:河北省7项重点任务改善土壤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