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湖南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在用电子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落实国家绿色发展理念,减少电子垃圾产生,实现资源利用优化,大幅度减少客户换表停电时间,提升服务水平,达到利国、利民、利企的目的,黑龙江省、上海市已制订了使用中电能表的地方检定规程。
此次,湖南省新制订的《在用电子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将结合湖南省内电能表的实际运行情况,确定电能表的检定周期,方便对湖南省内电能表进行管理,为批量电能表的报废、轮换提供技术依据。
本规程中电能表指由公共事业部门集中采购管理,采用直接接入方式测量居民、公建配套、小型工商业等用户电能的电子式单、三相有功电能表。该表可具有分时计量、数据通讯、控制等功能。
本规程依据JJF 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编制。本规程参照JJG 596—2012 《电子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JJG 597—2005《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JJG 691—2014 《多费率交流电能表》、JJF 1139—2005 《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GB/T 2828.2—2008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 2 部分:按极限质量(LQ)检索的孤立批检验抽样方案》等国家规程和标准制定。
本规程引用的文件有JJG 596—2012 电子式交流电能表;JJG 597—2005 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JJG 691—2014 多费率交流电能表JJF 1139—2005 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确定原则和方法;GB/T 2828.2—2008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 2 部分:按极限质量(LQ)检索的孤立批检验抽样方案。
依据JJF 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本规程在组织架构上包括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概述、计量性能要求、通用技术要求、计量器具控制、检定结果处理和检定周期和附录几个部分。(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本规程适用于对在用电子式交流电能表进行检查,对电能表批采用统计抽样方法进行检查,可根据检查结果对电能表批的检定时间间隔进行调整。
本规程为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