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发布之后,环境监测仪器的第三方运维服务市场就进入了蓬勃发展阶段,而运维质量如何成为采购者关注重点,所以就需要对运维商工作进行监督核查。随着设备的增多,监督核查工作量也大大增加,近日,山东省菏泽市环保局发布招标公告,为菏泽市152个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所有仪器运维工作进行定期质控核查,预算为1580.8万元。
详细招标内容如下:
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计划(2018-2020年)》的要求,我市152个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工作已全部完成。为保证监测数据质量,对自动监测空气站运维公司进行有效监督,按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城市站运维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8〕128号)要求,我市拟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152个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所有仪器进行定期质控核查,参照空气站建设运维期限,合同期限8年。
投资人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相关内容;2、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服务能力的,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借用其他技术人员;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的声明;4、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自行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报名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5、已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空气站运维的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