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的意见》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12 来源: 中国仪表网 浏览次数:23749
  当前,河北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在169个城市中排名仍处于后位。为了确保实现石家庄市2018年PM2.5年均浓度低于74微克/立方米的省考目标和秋冬季攻坚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石家庄发布了《关于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市将采取超常措施,一微克、一微克地争取,大程度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意见》中提到石家庄市将强力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和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坚持县域推进和整体推进相结合,逐户建档立卡,确保10月底前完成23.6万户气代煤和7.36万户电代煤改造任务,具备试运行条件。9月底前,建好确村确户台账,全部使用洁净型煤等清洁燃料。全部完成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和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按照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新排查标准,10月底前对小燃煤炉具实施“清零”。
  开展主城区及周边重点企业管控专项行动。9月份,对市内四区和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涉气重点企业开展全面体检式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依法采取高限处罚、按日计罚、限制生产、停产治理、查封扣押等措施。对无证排污、批建不符的环境违法企业,坚决依法停产整治到位。
  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先停后治”要求,全面开展分类整治,做到“取缔要坚决、整改有标准、搬迁有去处”。9月底前全部完成提升改造工作,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关停取缔。对整合搬迁类企业,10月底前全部完成整合搬迁,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关停取缔。
  开展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10月底前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全部停产整治。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要求,实现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全覆盖并运行监管,不达标工地一律停工整顿,坚决治理到位,主城区完成裸露地面铺装覆盖和绿化硬化。
  开展大型柴油车尾气污染管控行动。划定重型柴油货车禁行区域和绕行路线,推行重型柴油货车禁入三环,三环以内推行清洁货运,使用重型燃气车等清洁能源车辆或国五排放标准货车。加大路检路查联合执法力度,开展主城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对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企业等大型柴油车辆集中的重点场所,开展入户监督抽测。
  为了确保各项具体措施的实行,《意见》中还提到将强化每周调度,实施每日会商;强化科技支撑,做到治污;强化应急响应,落实错峰制度;强化管控力度,实行驻厂监管;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考核问责。
  (资料来源: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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