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拟对《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进行修订,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排污许可制度建设,规范排污许可管理程序,指导全国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和实施监管等工作,实现排污许可管理行业全覆盖。相关部门如有意见可于2018年10月1日前反馈至生态环境部。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王之正、童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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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沙克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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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mee.permit@mep.gov.cn
附件:1.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征求意见稿)pdf
2.《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