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信息网讯 今年7月份,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开发办公室发布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预算199.3万元,采购高效液相色谱仪、荧光检测器+柱后衍生系统、微波消解仪、紫外可见光光度计、十万分之一天平等15套分析仪器设备。就是这样一份数额不大的仪器采购,却招来了多次质疑,让供应商们“几度崩溃”。
事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18年7月2日,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开发办公室发布了一份招标公告,预算为199.3万元,为“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开发办公室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采购15套仪器设备。而到了7月26日,该单位又发布了一份名为“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开发办公室检测设备采购A项目”的公告。两份公告大同小异,只是将文件的获取时间从7月9日变更为8月2日。项目需求及采购参数见附件:
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开发办公室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需求-20180702.docx
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开发办公室检测设备采购A项目需求-20180726.docx
到了临近开标的8月1日,采购方却突然贴出该项目的质疑答复,并对仪器参数实现变更。答复中可见,供应商认为“1、高效液相色谱仪4.十万分之一天平7、蒸发光散射检测器8、气相色谱仪9、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2、快速水分测定仪等参数通篇都是岛津独家参数,一点变动都没有。打星号还建议同样品牌?谁家都有自己的主产品和配到产家。就比如您要的气象色谱和发生器还要同一个牌子,我不知道目的何为?仪器不可能室谁家的方法和你家都是一个方法,只要能到达数据准确。符合国标就可以。”
供应商答复称:“我单位已对部分产品参数做出了修改。”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中高效液相色谱仪、荧光检测器+柱后衍生系统、十万分之一天平、蒸发光散射检测器、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产品参数变更为: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开发办公室检测设备采购A项目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020180801.docx
原以为事件就此平息,可到了8月7日风波再起。采购单位DZC20181213大庆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河湖养护材料采购项目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进行了答复,具体答复如下:
采购单位虽然在质疑答复中态度坚定,认为参数设定不存在排他性,但8月10日贴出的通知却显示:因该项目供应商质疑,采购单位无法在有限时间内做出答复,应采购单位要求,现暂停DZC20181213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开发办公室检测设备采购项目A,该项目具体事宜详见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通知。
招标搁浅近一个月后,DZC20181213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开发办公室检测设备采购项目A于9月3日重新启动。对供应商质疑给出答复:
采购单位对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中:高效液相色谱仪、荧光检测器+柱后衍生系统、十万分之一天平、蒸发光散射检测器、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产品参数变更如下: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开发办公室检测设备采购项目A重新启动通知、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20180903.docx
事件经过离奇曲折,采购单位多次更改采购参数,却仍能被供应商挑出错误,可谓“错漏百出”。在众多仪器厂商中,也未曾听说有“北京光谱”这家色谱仪器生产厂商。最新的参数虽然已更改,这起近200万元的仪器采购项目能否安全“落地”,仪器信息网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