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通知中说明,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土壤环境管理水平,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决定制定《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相关单位请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生态环境部。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张元
电话:(010)66556818
联系人: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任兰
电话:18951651443
传真:(025)83336949
邮箱:renlan0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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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0013
附件: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pdf
《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