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8月16日召开会议,听取关于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调查及有关问责情况的汇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这起问题疫苗案件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立即查清事实真相,严肃问责,依法从严处理,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全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目前已基本查清案件情况和有关部门及干部履行职责情况。
会议强调,疫苗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关系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安全。这起问题疫苗案件是一起疫苗生产者逐利枉法、违反国家药品标准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编造虚假生产检验记录、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失职失察、个别工作人员渎职的严重违规违法生产疫苗的重大案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既暴露出监管不到位等诸多漏洞,也反映出疫苗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重典治乱,去疴除弊,加快完善疫苗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坚决守住公共安全底线,坚决维护最广大人民身体健康。
会议强调,要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则,明晰和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生产过程现场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义务,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落实产品风险报告制度。对风险高、专业性强的疫苗药品,要明确监管事权,在地方属地管理的基础上,要派出机构进行检查。要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尽快建立健全疫苗药品的职业化、专业化检查队伍。要提高违法成本,对那些利欲熏心、无视规则的不法企业,对那些敢于挑战道德和良知底线的人,要严厉打击,从严重判,决不姑息。对涉及疫苗药品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人员,要依法严厉处罚,实行巨额处罚、终身禁业。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励担当作为,切实履行职责,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药品安全的敏感性和重要性,深刻汲取教训,落实监管责任,坚持疫苗质量安全底线。要健全问题疫苗处置后续工作机制,做好疫苗续种补种工作,稳妥有序开展赔偿工作,完善疫苗管理长效机制。
会议同意,对金育辉(吉林省副省长,2017年4月起分管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予以免职,对李晋修(吉林省政协副主席,2015年12月-2017年4月任分管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副省长)责令辞职,要求刘长龙(长春市市长,2016年9月任长春市代市长,2016年10月至今任长春市市长)、毕井泉(市场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2015年2月-2018年3月任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引咎辞职,要求姜治莹(吉林省委常委、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委书记,2012年3月-2016年5月任长春市委副书记、市长)、焦红(国家药监局局长)作出深刻检查;对35名非中管干部进行问责;决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吴浈(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原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分管药化注册管理、药化监管和审核检验等工作)进行立案审查调查。会议责成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国家药监局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毕井泉简历
毕井泉,男,汉族,1955年9月出生,黑龙江省庆安县人,1982年2月参加工作,197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1972.01-1976.01黑龙江省庆安县民乐乡农村劳动
1976.01-1978.02黑龙江省庆安县民乐乡政府经营管理站电管站工作
1978.03-1982.02北京大学经济学系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2.02-1984.09国家物价局农产品价格司工作
1984.09-1987.08国家物价局农产品价格司综合处副处长
1987.08-1989.03国家物价局农产品价格司综合处处长
1989.03-1994.03国家物价局价格规划司副司长,综合司副司长
1994.03-1995.11国家计划委员会价格管理司副司长
1995.11-1996.10国家计划委员会收费管理司副司长(主持工作)
1996.10-1998.06国家计划委员会工农产品价格管理司司长
1998.06-2001.07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司司长
(期间:2000.03-2001.01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1.07-2003.04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经贸流通司司长
2003.04-2005.09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贸易司司长
2005.09-2006.0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长
2006.01-2006.06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兼秘书长
2006.06-2008.0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8.03-2015.01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
2015.01-2018.0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8.03-2018.08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
“疫苗案”回顾
2018年7月5日
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对长春长生公司进行飞行检查。
2018年7月15日
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组成调查组进驻企业全面开展调查。
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
经查明,企业编造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收回药品GMP证书,召回尚未使用的狂犬病疫苗。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已对企业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该企业一年内被第二次发现产品生产质量问题。去年10月,原食药监总局抽样检验中发现该企业生产的1批次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该产品目前仍在停产中,有关补种工作原国家卫计委会同原食药监总局已于今年2月进行了部署。
2018年7月22日
国家药监局负责人通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案件有关情况。同时与吉林省局已对企业立案调查。
2018年7月22日
李克强总理就疫苗事件作出批示: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线,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2018年7月23日
中国证监会对深交所上市公司长生生物立案调查。
2018年7月23日
长春市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依据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涉嫌违法犯罪案件迅速立案调查,将主要涉案人员公司董事长高某芳(女)和4名公司高管带至公安机关依法审查。
2018年7月23日
正在国外访问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疫苗案件作出重要指示指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疫苗行为,性质恶劣,令人触目惊心。有关地方和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调查事实真相,一查到底,严肃问责,依法从严处理。要及时公布调查进展,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2018年7月23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要求,国务院立刻派出调查组,对所有疫苗生产、销售等全流程全链条进行彻查,尽快查清事实真相,不论涉及到哪些企业、哪些人都坚决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对一切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重拳打击,对不法分子坚决依法严惩,对监管失职渎职行为坚决严厉问责。尽早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全、放心、可信任的生活环境。
2018年7月23日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显示,公司当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长生生物7月23日开市起停牌,于当日下午开市起复牌。
公告信息还显示,如果长生生物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监管部门最终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移送公安机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要求,依法成立专案组,对“长生疫苗”事件开展调查。目前,专案组已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引导调查取证,做好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衔接;对“长生疫苗”损害公共利益情况及相关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展开调查。检察机关将积极配合国务院调查组,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2018年7月24日
吉林省纪委监委启动对长春长生生物疫苗案件腐败问题调查追责。吉林省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精神和省委部署,高度关注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疫苗事件,要求对疫苗事件涉及到的责任者依纪依法,依照工作职能坚决查处,严肃追责。
山东省纪委监委成立专班对“问题疫苗”背后的违纪违法和失职渎职问题一查到底。山东省委、省政府针对长春长生公司不合格百白破疫苗流入山东事件,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主要领导同志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一抓到底,严格依纪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坚决问责监管失职渎职行为,坚决重拳打击一切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好保障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百白破疫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况及相关行政机关履职情况进行调查,并积极配合国务院调查组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2018年7月27日
据国务院调查组消息,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调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已基本查清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的事实。
2018年7月30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吉林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调查进展汇报,要求坚决严查重处并建立保障用药安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