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土十条”实施以来,我国土壤污染治理进程不断推进,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历史欠账较多,我国土壤污染的形势相当严峻,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迫在眉睫。
根据实地调查的630万平方公里土壤显示,我国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当土壤环境受到污染后,在生物体内富集,再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由此引起慢性中毒以及其他多种疾病。
为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国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
为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近日,陕西省发布了《陕西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暂行)》,对于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环境自行检测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具体主要是指列入当年度《陕西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及《陕西省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下简称“重点企业”)的企业。
重点企业作为土壤环境中的重要污染来源,必须要加强监测。镉元素作为土壤环境中的一项重要的污染要素,具有很强的危害性。但是我国年排放到大气中的镉高达2186吨,估算每年进入农田的镉高达1417吨,其中,每年通过各种途径带走的镉为178吨,而剩余的87%都滞留在农田土壤中。
在《陕西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暂行)》文件中提到,重点企业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和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要求,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制定监测方案、组织实施监测,编制年度自行监测报告报送市、县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信息。
陕西省通过相关文件的出台,推动重点企业进行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可以减少污染量的排放,推动陕西土壤环境质量问题改善。
(资料来源: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中国产业信息网、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