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强制管理的统一计量器具目录征求意见稿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2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25238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就实施强制管理的统一计量器具目录研提修订意见的通知,总局组织对现行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目录、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进行了重新修订,形成《实施强制管理的统一计量器具目录(征求意见稿)》。

  《实施强制管理的统一计量器具目录(征求意见稿)》将现行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目录(75项202种)、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目录(75项202种)、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60项117种)进行合并,合并后共40个大类54个小类,数量为原型式批准一级目录的53%、二级目录的27%,原强制检定一级目录的67%、二级目录的46%。通过目录调整,对列入目录的产品采取型式批准(P)和强制检定(V),两种方式进行管理。
  为什么调整?
  根据应用领域、计量器具自身属性、技术现状,对能通过市场调节以及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计量器具准确、可靠的,取消实施准入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放权企业,交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促进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同时努力与国际上其他国家计量器具制造、使用环节法制管理对标。
  2017年4月1日计量行政审批、强制检定收费停征后,激发了企事业单位型式评价、强制检定工作的需求,也包括一些无效的、无理的需求,导致有限的行政和技术资源不能满足需求,也使得真正有需求的企业等待时间过长,造成企业对收费停征政策获得感不强。
  目录内的计量器具需要有全国统一型评大纲和计量检定规程,保证全国范围内型式批准和强制检定的统一性和性,同时也应注重计量技术规范与产品标准的协调一致。
  怎么调整?
  建议保留以下方面的计量器具:
  1、保护普通消费者基本权益,与大众消费密切相关的。涉及贸易结算类(如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热能表、非自动天平、非自动衡器、称重传感器、加油机、加气机(新增加氢机)、出租汽车计价器、测量互感器、加注机(新增)、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新增))。
  2、维护农产品交易公平,保护农民权益的。如谷物水分测定仪、原棉水分测定仪、糖量计、谷物容量器、乳汁计。
  3、涉及行政执法和公共安全的。如交警执法类仪器(动态汽车衡、测速仪、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安全类仪表(压力表、压力变送器和压力传感器、甲烷测定器),铁路运输计量类仪表(轨道衡、铁路计量罐(车))。
  4、直接涉及公众人体健康的。如体温计、血压计(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眼压计、听力计、验光仪、焦度计、血糖仪(新增)。
  5、涉及环境监测的。如大气监测类仪表(烟尘粉尘测量仪、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大气采样器)、汽车尾气监测类仪表(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透射式烟度计)、噪声测量分析仪器。
  同时,结合近几年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发展,部分产品对于公众利益和人体健康密切相关,所以本次还建议新增部分产品,体现了目录调整的原则,提高管理的度,从而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提供保障。
  建议不保留以下类别的计量器具:
  1、只在特定行业应用,行业自身管理要求和把关非常严格的,已经形成成熟的自主管理机制。涉及测绘类仪器(包括测距仪、经纬仪、全站仪、水准仪、测地型GPS接收机),核工业类仪器(包括活度计、环境与防护剂量(率)计、剂量计、测氡仪等)、石油行业类仪器(如液位计)、气体分析类仪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部分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仪)、部分医疗类仪器(如医用三源、心脑电测量仪器、血细胞分析仪)等。
  2、在工业过程控制用,使用单位在使用操作环节进行管控的。涉及工业过程控制类仪器(如测厚仪、辐射温度计、流量计、振动测试仪、自动衡器涉及的称重包装生产线、混凝土搅拌站等大型设备等)、工程测量行业仪器(如材料试验机)。
  3、化学类仪器,大部分为实验室用计量器具,使用前或检测中可用相应的标准物质进行校准或比对来保证器具的溯源性和准确性,可由应用行业领域根据具体使用要求采用校准等方式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管,如实验室ISO17025标准已有相关要求。如色谱仪、火焰光度计、水质分析仪、分光光度计、pH计等。
  4、大宗贸易结算,使用单位可通过第三方机构对贸易结算结果进行确认。涉及流量计、热量计等。
  5、产品过时,产品已基本淘汰退出市场。如电话计时计费器。
  6、安全风险程度不高,只是仪器的部件或二次仪表。如称重显示器。或不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计量器具,如绝缘、耐压、泄漏、接地测试仪,可通过校准来保证量值准确。
  同时,针对产品的实际,针对个别项目设置了型式批准和强制检定不同要求。

一级序号
二级序号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监管方式
建议理由
1
1
体温计
P+V
4.直接涉及公众日常个人健康的
2
2
非自动天平
P+V
1.保护普通消费者基本权益的
3
3
非自动秤
P+V
1.保护普通消费者基本权益的
4
4
动态汽车衡(车辆总重计量)
V
3.涉及行政执法和公共安全的
5
5
轨道衡
V
1.参与贸易结算;3.涉及公共安全的;
6
6
计量罐(车)
铁路计量罐(车)
V
1.参与贸易结算;3.涉及公共安全的;
7
7
称重传感器
P
8
8
加油机
燃油加油机
P+V
1.保护普通消费者基本权益的
9
9
加气机
液化石油气加气机
P+V
1.保护普通消费者基本权益的
10
压缩天然气加气机
P+V
1.保护普通消费者基本权益的
11
液化天然气加气机
P+V
1.保护普通消费者基本权益的
12
压缩氢气加气机
P+V
1.保护普通消费者基本权益的
10
13
水表
(Dn15~Dn50)
P+V
1.保护普通消费者基本权益的
11
14
燃气表
(Dn15~Dn50)
P+V
1.保护普通消费者基本权益的
12
15
热能表
(Dn15~Dn40)
P+V
1.保护普通消费者基本权益的
13
16
血压计(表)
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
P+V
4.直接涉及公众日常个人健康的
17
无创非自动测量血压计
P+V
4.直接涉及公众日常个人健康的
14
18
眼压计
P+V
4.直接涉及公众日常个人健康的
15
19
压力表
压力表
P+V
3.涉及公共安全的
16
20
压力变送器
压力变送器
P+V
3.涉及公共安全的
17
21
压力传感器
压力传感器
P+V
3.涉及公共安全的
18
22
浮标式氧气吸入器
P+V
4.直接涉及公众日常个人健康的
19
23
机动车测速仪
P+V
3.涉及行政执法和公共安全的
20
24
出租汽车计价器
P+V
1.保护普通消费者基本权益的
21
25
电能表
P+V
1.保护普通消费者基本权益的
22
26
测量互感器
测量用电流互感器
P+V
1.参与贸易结算
27
测量用电压互感器
P+V
1.参与贸易结算
23
28
噪声测量分析仪器
声级计
P+V
5.涉及环境监测的
29
噪声剂量计
P+V
5.涉及环境监测的
30
噪声统计分析仪
P+V
5.涉及环境监测的
31
个人声暴露计
P+V
5.涉及环境监测的
32
倍频程和1/3倍频程滤波器
P+V
5.涉及环境监测的
24
33
听力计
纯音听力计
P+V
4.直接涉及公众日常个人健康的
34
阻抗听力计
P+V
4.直接涉及公众日常个人健康的
25
35
焦度计
P+V
4.直接涉及公众日常个人健康的
26
36
验光仪
P+V
4.直接涉及公众日常个人健康的
27
37
糖量计
P+V
2.维护农业交易公平的
28
38
烟尘粉尘测量仪
烟尘测试仪
P+V
5.涉及环境监测的
39
粉尘采样器
P+V
5.涉及环境监测的
40
光散射式数字粉尘测试仪
P+V
5.涉及环境监测的
29
41
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
P+V
5.涉及环境监测的
30
42
大气采样器
P+V
5.涉及环境监测的
31
43
甲烷测定器
P+V
3.涉及交通和公共安全的
32
44
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
P+V
5.涉及环境监测的
33
45
透射式烟度计
P+V
5.涉及环境监测的
34
46
水分测定仪
烘干法水分测定仪
P+V
2.维护农业交易公平的
47
电容法和电阻法谷物水分测定仪
P+V
2.维护农业交易公平的
48
原棉水分测定仪
P+V
2.维护农业交易公平的
35
49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P+V
3.涉及行政执法和公共安全的
36
50
谷物容量器
V
2.维护农业交易公平的
37
51
乳汁计
V
2.维护农业交易公平的
38
52
车用尿素溶液加注机
P+V
1.保护普通消费者基本权益的
39
53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
P+V
1.保护普通消费者基本权益的
40
54
血糖仪
P
4.直接涉及公众日常个人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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