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2日,科陆电子在2017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上透露,公司持有的光伏电站资产,将逐步剥离。
无独有偶,近日科陆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科陆能源公司近日与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合作及股权转让协议》,科陆能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宁夏旭宁100%股权转让给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的交易总价为2.7亿元。
科陆电子于2013年进军新能源并网发电运营领域,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从事光伏项目的投资。根据科陆电子2017年年报,目前正在运营的光伏电站、风力电站总计约460MW。
根据资料显示,2017年科陆电子实现营业收入43.76亿元,同比增长38.40%,归属母公司净利润4.59亿元,同比增长68.75%;其中子公司科陆能源2017年营收为3.82亿元,净利润为1.05亿元。
公告显示,宁夏旭宁建设的30MW光伏发电项目已于2015年1月1日并网发电,发电能力预计4380万千瓦时/年。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主营太阳能电站、电力的建设、经营管理、运行维护,太阳能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承包,电力、新能源、节能相关技术的研发、转让、咨询、服务,太阳能电池组件、户用终端系统、太阳能发电设备及元器件、电光源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及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除外。
本次交易完成后,宁夏旭宁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预计本次交易可产生约500万元收益。公司本次转让宁夏旭宁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公司主营业务投入,有利于公司盘活资金,实现公司整体利益大化。
(资料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同花顺财经,东方财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