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容式温度深度测量仪》等两项标准意见稿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03 来源: 中国仪表网 浏览次数:33449
  近日,海洋观测及海洋能源开发利用分标委会秘书处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海洋行业标准《水下声学应答释放器》(项目编号:国海环字[2013]706号)和《自容式温度深度测量仪》(项目编号:国海环字[2013]706号)的编制工作,根据《海洋标准化管理办法》要求,国家海洋局现对两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分标委秘书处,在邮件中注明“标准名称+征求意见”字样。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

  水下声学应答释放器主要是指通过声指令脉冲信号使水下系统或设备与锚定它的锚块分离的装置,主要由水声换能器、信号控制处理单元、电源、耐压壳体、释放机构等组成。产品按工作深度分为500 m、6000 m两类。产品的型号命名按HY/T 042—2015的规定执行。
  《水下声学应答释放器》标准意见稿对水下声学应答释放器的技术要求、工作水深、工作时间、应答释放作用距离、释放负载、外观质量要求、抗电磁干扰性能、抗噪声干扰性能、环境适应性、可靠性要求、应答唯一性要求、甲板单元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工作水深、工作时间、应答释放作用距离、释放负载、外观检查、抗电磁干扰性能、抗噪声干扰性能、环境试验、可靠性试验、应答唯一性要求、甲板单元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进行了具体的说明。
  自容式温度深度测量仪是指工作于水下一定深度、按照设定的数据采集周期测量所处位置的温度和深度、并自容存储测量数据的测量仪器,主要由测量主机、数据传输线缆和回放软件等组成。测量主机内装有测量传感器、数据采集控制模块和电源。该仪器工作时不能实时回传测量数据,必须回收后才能回放测量数据。产品的型号命名按HY/T 042—2015的规定执行。
  《自容式温度深度测量仪》标准意见稿主要对自容式温度深度测量仪的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测量参数、电源、环境适应性、电磁干扰、外观、计量有效期等做了具体的要求,通过还包括自容式温度深度测量仪的检验方法(检验设备、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检验分类、型式检验、出厂检验)、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通过两项标准的制定可以规范水下声学应答释放器和自容式温度深度测量仪的生产和质量控制过程,以促进产品批量生产,提高产品可靠性、稳定性。
  (资料来源:国家海洋局、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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