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此次,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分别为《污水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水质 联苯胺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水质 磺酰脲类农药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水质 氯代除草剂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这五项标准主要聚焦水质监测相关技术要求。
其中,《污水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是对《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中污水监测技术规范部分的修订。本标准规定了污水手工监测的监测方案制定、监测准备、监测采样、样品保存、运输和交接、监测分析、监测数据处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本标准发布于2002年,本次为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与本标准内容相衔接,修改了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中相关表述;增加了监测方案制定的内容与要求;增加了污水监测项目保存和容器要求;补充完善了监测准备、监测采样、监测分析、监测数据处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相关内容。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中污水监测技术规范部分废止。
《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测定水中苯胺类化合物的液液萃取/液相色谱法。本标准引用的文件有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苯胺、3-硝基苯胺、4-硝基苯胺、3-氯苯胺、4-氯苯胺、2,4-二硝基苯胺、2,6-二氯-4-硝基苯胺和联苯胺等8 种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水质 联苯胺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联苯胺的液相色谱法。本标准引用的文件有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联苯胺的测定。
《水质 磺酰脲类农药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测定水中磺酰脲类农药的液相色谱法。本标准内容引用的文件有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烟嘧磺隆、噻吩磺隆、甲磺隆、甲嘧磺隆、醚苯磺隆、氯磺隆、胺苯磺隆、苄嘧磺隆、吡嘧磺隆和氯嘧磺隆10 种磺酰脲类农药的测定。其他磺酰脲类农药通过验证,也可以采用本标准进行测定。
《水质 氯代除草剂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测定水中氯代除草剂的气相色谱法。本标准内容引用的文件有HJ 442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茅草枯、3,5-二氯苯甲酸、2-(3-氯-2 甲基苯氧基)丙酸、麦草畏、2-甲基-4-氯苯氧乙酸、2,4-滴丙酸、2,4-D、2,4,5-三氯苯氧乙酸、五氯苯酚、2,4,5-涕丙酸、草灭平、2,4-二氯苯氧丁酸、4-氨基-3,5,6-三氯吡啶羧酸、三氟羧草醚、四氯对苯二甲酸共15 种氯代除草剂的测定。本标准前处理方法分为液液萃取方法和固相萃取方法。液液萃取方法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固相萃取方法适用于地表水。(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