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拟补助项目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07 来源: 中国仪表网 浏览次数:24499
  6月4日,装备工业司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保监会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9号)《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深入做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35号),公示了2018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拟补助项目,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4日—10日。

  当前,全球正处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时期,我国装备制造业经过多年快速发展,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但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重大技术装备应用推广问题直接影响了我国装备制造业的转型和升级。
  2006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文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针对重大技术装备市场初期应用瓶颈,研究形成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由工信部制订发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保监会及保险业行业协会指导监督保险公司为目录内装备定制综合险,装备制造企业自主投保,中央财政适当补贴投保企业保费。其核心是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激发保险功能,降低用户风险,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推动装备制造业发展。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拟补助项目大的特点是坚持市场化原则,除重在激发市场机制作用外,还体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不设行政门槛,符合《通知》所明确条件的装备自然列入目录。同时综合险具体条款不作硬性要求,保险公司自主承保。
  项目的出台有利于推动我国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搭建制造企业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平台和探索完善公共财政市场化支持方式。通过适当财政资金补贴,引导装备制造企业投保和保险公司承保,以市场化方式降低用户风险。同时利用保险功能建立重大技术装备风险防控机制。将装备市场与保险功能有效对接,符合保险作为社会生产和生活的“稳定器”的定位。
  (资料来源:装备工业司、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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