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自动衡器分技术委员会发布了《自动分检衡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征求意见稿,并面向全国的计量机构、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目前,我国尚无《自动分检衡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而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自动分检衡器除了食品生产在线检测用外,在制药行业、物流配送中心等多方面也得到广泛的应用。国内的一些高新技术企业也具备了此类衡器的生产能力,市场对于此类衡器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因而制定《自动分检衡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迫在眉睫。
本规程的起草单位有山东省计量科学技术研究院、哈尔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本规程适用于自动分检衡器的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本规程修改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国际建议OIML R51 Automatic catchweighing instruments 2006(E)。在编写格式上执行JJF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
本规程在准确度等级划分、计量性能要求和通用技术要求以及自动运行方式下各种衡器误差的评定方法等方面,与国际建议一致,不同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在范围部分按照我国法制计量的管理模式,增加了检定、后续检定以及使用中检查的要求;计量器具控制中增加了检定项目一览表、检定方法、检定结果的处理和检定周期等内容;本规程不包括车辆组合自动分检衡器。本规程为发布。
根据JJF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本规程在架构上包括范围;引用文献;术语和计量单位;概述;计量性能要求;通用技术要求;计量器具控制几个部分。更多详情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