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能效标识计量检测分技术委员会发布了《吸油烟机能源效率计量检测规则》征求意见稿,并面向全国的计量机构、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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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规范起草单位为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归口单位为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能效标识计量检测分技术委员会。
吸油烟机是安装在炉灶上部,用于收集、处理被污染空气的电动器具。
为了规范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吸油烟机的能源效率计量检测工作,依据《用能产品能源效率计量检测规则》(JJF1261.1-201x)的要求,制定本《吸油烟机能效计量检测规则》。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JJF1261.1-201x 用能产品能源效率计量检测规则;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T 17713-2011 吸油烟机;GB 29539-2013 吸油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本规范规定了吸油烟机的能源效率计量要求、计量检测程序、计量检测方法、计量检测结果评定准则和检测报告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安装在家用烹调炉具、炉灶或类似用途的器具上部,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外排式吸油烟机。并且适用于吸油烟机能源效率计量监督检测,委托检测可参考本规范进行。生产和销售吸油烟机的单位亦可参照本规范进行检测。接受检测的吸油烟机应是生产者自检合格的产品,或者是销售者进口、销售的商品。更多详情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