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α、β表面污染仪》型式评价大纲征求意见稿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1 来源: 中国仪表网 浏览次数:21833
  近日,全国电离辐射计量技术委员会发布了《α、β表面污染仪》型式评价大纲征求意见稿,并面向全国的并面向全国的计量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以及相关的行业企业征求意见。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该型式评价大纲归属全国电离辐射计量技术委员会,起草单位有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α、β表面污染仪是常用的放射性防护仪器,包括便携式α、β表面污染测量仪和监测仪,后者具有报警功能;其测量对象为和/或(粒子大能量大于60keV)辐射,可分为α表面污染仪、β表面污染仪以及α/β表面污染仪。α、β表面污染仪用于开放型放射性工作场所放射性表面污染的监测,其计量性能与辐射安全防护密切相关,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α、β表面污染仪型式评价大纲按照JJF 1016—2014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编写规则起草制定,主要技术依据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478-2016《α、β表面污染仪》以及相应的国家标准GB/T 5202-2008 《辐射防护仪器 α、β和α/β(β能量大于60 keV)污染测量仪与监测仪》和GB/T 8997-2008《α、β表面污染测量仪与监测仪的校准》。
  JJG478-2016 《α、β表面污染仪》适用于便携式、表面污染测量/监测仪器,GB/T 5202-2008《辐射防护仪器 α、β和α/β(β能量大于60 keV)污染测量仪与监测仪》包括各种类型的、表面污染测量、探测仪器或装置。α、β表面污染仪型式评价大纲的名称及适用对象与检定规程一致,适用于α、β表面污染仪(包括α表面污染测量仪与/监测仪、β表面污染测量仪与监测仪、α/β表面污染测量仪与监测仪,β能量大于60 keV)的型式评价试验;α、β表面污染仪型式评价大纲不适用于固定式、个人表面污染监测装置(包括全身、表面污染监测装置,手脚、表面污染监测仪),不适用于测量大能量小于60keV β粒子的辐射测量仪与监测仪。
  该型式评价大纲的制定以JJG478-2016《α、β表面污染仪》、 GB/T 5202-2008 《辐射防护仪器 α、β和α/β(β能量大于60 keV)污染测量仪与监测仪》为主要技术参考。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该型式评价大纲为发布。
相关资料下载:表面污染仪型式评价大纲(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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