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方案》部署,河南平顶山市将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生态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全市环境质量状况。
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届时,全市所有建制区均建有能够实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六项因子监测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简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每个县建成3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其中2个在县城建制区、1个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基本形成平顶山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并优化完善气象要素监测点位。
在全市主要河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要水库、重点水源保护区、地下水污染高风险区,结合省控断面布设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布设水质监测点位3个;在城市主要河流(湛河)布设水质监测点位1个;各县(市、区)在本辖区布设完善市控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点位),基本形成平顶山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在耕地、林草地、敏感区域、污染典型场地等区域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基本形成能够反映平顶山市土壤环境质量的监测网络。
在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区域开展放射性环境质量监测和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依托省环保厅布设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基本形成平顶山市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在草地、林地和森林、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农村地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依托省环保厅开展草地覆盖率、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有量、水土流失面积、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声环境等方面监测。
将大气、水、土壤、辐射、生态、污染源等环境监测数据统一传输至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形成全省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库和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网络。到2020年,初步实现全市环境监测数据“一网一库一平台”。整合环保、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水利、农业、卫生和计划生育、林业、气象等部门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实现监测数据实时交换、有效集成、互联共享。依托全省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准确及时对社会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提高政府环境信息发布的一致性、性和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原文标题:平顶山市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2020年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