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正式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改革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改进标准制定工作机制,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方案》提出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有效支撑统一市场体系建设,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推动中国经济迈向中水平。
《方案》强调改革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国际接轨、统筹推进的原则,明确了6个方面的改革措施:一是建立的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统筹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二是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逐步将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授权批准发布。三是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进一步优化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体系结构,推动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逐步缩减现有推荐性标准的数量和规模。四是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五是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六是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动与主要贸易国之间的标准互认,大力推广中国标准,以中国标准“走出去”带动我国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标准化事业蓬勃发展,覆盖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各领域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标准化在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外交外贸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现行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不完善,政府与市场角色错位,市场主体活力未能充分发挥,阻碍了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切实转变政府标准化管理职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3月30日,2015年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召开,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在会议上表示,《方案》的印发是新中国标准化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标准化改革全面启动,标准化事业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支树平说,推进标准化改革是破解标准化事业发展瓶颈的利器,须打破标准化体制机制束缚,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互为补充、衔接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大胆的“放”,的“管”,多元的“治”,使政府和市场各就各位。
据统计,2014年我国一共发布了1530项国家标准。其中,有427项标准采用了ISO、IEC等国际先进标准,提升了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程度。同时,致力于推动中国标准走,去年中国共提交国际标准48项,进一步提升了“中国制造”的国际竞争力。
具体来说,在服务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方面,国家标准委配合产业部门做好了化解产能过剩工作,发布相关的国家标准65项,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为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了技术依据;在装备制造、信息技术和电器等重点领域,制定标准261项;在商贸、物流、旅游服务、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发布标准125项,不断满足生产线和生活线服务业发展对标准的要求;另外在保护消费安全方面,在纺织品、化妆品、家具、家电、儿童玩具等与消费生活密切的关系领域,发表了相关的国家标准161项;在农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方面,发布标准106项,更好地用标准兜住了消费品的安全底线。
为加快推进企业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国家标准委表示已于今年初首批选择上海、福建、山东等7个省、市开展了相关制度的改革试点工作。在试点地区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全部实现网上办理,不再受办公时间和地点的约束;同时,进一步放宽办理条件,简化办理手续,使企业办事时更加便捷,受到企业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