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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磅!卫健委发文:公立医院医学检验服务可委托给第三方医疗机构

    6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出《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并再次强调医疗机构可以委托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提供医学检验、病理诊断等服务。

    2018-07-02 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