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大庆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大庆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项目采购组织招标。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90810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大庆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项目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投标无效。具体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21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大庆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项目采购,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预算:4,000,000.00元,控制价:3,72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3、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城市规划专业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职称证书原件或职称管理部门证明文件原件,并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或有效的社保缴纳网址链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在开标现场,需允许工作人员及采购人代表对其提供的社保局证明文件或网址进行核对,供应商配合提供密码等信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本项目对所投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大庆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项目采购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大庆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项目采购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对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大庆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项目采购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大庆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项目采购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获取文件须知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9年5月31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下载文件。
3、咨询电话:0459-4671907(刘 丹)
八、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投标承诺书》,如果供应商己下载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己下载文件后无故未参与投标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将限制其1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将限制其3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将限制其6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投标。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投标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downcenter/38287.htm?pa=3551)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方,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4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账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行号:10526500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项目编号或订单编号。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请在合同签订后在平台内提出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中标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方可退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7、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1、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6月14日9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2、开标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十二、注意事项:
1、供应商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交易信息》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自助下载文件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http://ggzyjyzx.daqing.gov.cn/szzs.htm,咨询电话0459-6046136。供应商必须下载招标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下载文件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下载文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获取文件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无法下载文件;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区县的采购管理办公室。萨尔图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181578。让胡路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888501。龙凤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237315。高新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8106016 。红岗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4192221。大同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16592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参与投标指南。
5、本项目开标过程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ggzyjyzx.daqing.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刘 丹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4671907
采购单位:大庆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高新区发展路107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孙忠瑞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845972863
邮 编:163311
日期:2019年5月24日
项目需求
《大庆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
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我市现行《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0-2020)》即将到期,为科学制定城市交通发展策略,需要结合国家、省有关要求以及大庆城市发展需求,配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支撑总体规划战略意图。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庆开展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已初步完成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等阶段性研究成果。轨道交通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轨道交通上位规划,支撑轨道交通报批。
二、规划目标
结合大庆市实际发展需求,科学谋划城市交通发展策略,提出城市交通发展目标,构筑独具大庆特色多模式一体化的高品质综合交通系统。优化中心城区交通体系,强化各区域交通衔接,支撑与引导城市空间拓展,实现交通与城市发展的良性互动。
配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实现交通与用地、空间协同发展,契合城市新的发展目标、规模、空间格局。为实现大庆建设形态优美、布局合理、天蓝路畅的现代化绿色生态典范城市提供交通保障。
以轨道交通建设为契机,规划构筑以人为本、绿色和谐的交通运输体系和智慧交通系统,以数据、创新为驱动手段,提出智慧出行整体解决方案,满足居民对出行环境及品质提升的诉求。
三、规划范围与年限
规划范围和年限与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四、项目编制依据
(一)上位标准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51328-2018)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综合交通调查技术标准》(GB/T 51334-2018)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交通调查导则》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规范》(GB 50925-2013)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标准》(GB/T 50546-2018)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2008)
《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预测规范》(GB/T1150-2016)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CJJ/T 15-2011)
《民用建筑通则》(BG 50532-2005)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
《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 129-2009)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 50647-2011)
《城市公共交通工程术语标准》(CJJ/T 119-2008)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
《公交专用车道设置》(GA/T 507-2004)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
《城市公共交通标志》(GBT 5845-2008)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 850-2009)
《城市道路单向交通组织原则》(GA/T 486-2004)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12版)
其他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二)相关政策文件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
《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
《中共大庆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当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排头兵的意见》
《大庆市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其他相关政策文件
(三)相关规划
《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
《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
《大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大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大庆市市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0-2020年)》
《大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2035年)》(在编)
《大庆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在编)
《大庆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在编)
《大庆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在编)
《大庆市停车专项规划》(在编)
《大庆市域村镇体系规划(2013-2020年)》
其他相关规划成果
五、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本次规划采取“政府组织、专家领衔、对标先进、公众参与”的编制形式,依据《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51328-2018)要求,在对上一版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进行评估分析的基础上,运用交通大数据、信息化等前沿科技手段,对现状进行系统摸底,提出大庆市综合交通发展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确定远期规划控制方案,制定近期建设实施行动计划,建立交通模型数据库系统。规划综合考虑大庆市实际交通问题和未来发展需求,与城市空间布局协同规划,主体内容、深度、成果应充分体现科学性、前瞻性、可实施性。具体编制内容要求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
1、开展交通专项调查调研工作。交通调查方面,开展大庆市居民出行调查、流动人口出行调查、查核线调查、重要路段与节点流量流向调查、出入境调查、公共交通调查(乘降量、OD、跟车等)、交通吸引点调查、停车调查等。交通调研方面,多方式收集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规划资料,交通建设、管理部门的相关基础资料,同时,听取相关部门规划设想、建议及诉求。
2、构建大庆市交通模型。在现状调查与基础资料调研的基础上,运用交通模型软件建立大庆市城市交通模型,需求层包括交通小区、中区、大区、小区PA、小区OD等相关信息,供应层包括城市道路网、地面公交、轨道交通等体系。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适当采用手机信令数据、浮动车大数据等修正交通模型,提升模型精准度。
3、评估上一轮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对《大庆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0-2020)》的实施效果和外部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估,识别交通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及制约发展的主要障碍,从而为新一轮综合交通规划在发展战略、政策设计、规划方案及实施机制等方面提供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的提议。
4、定量定性评价现状交通运行。构建评价指标体系,从机动化水平、车速、流量、饱和度等多角度评价大庆市现状交通服务水平,同时,将相关指标横向对标兄弟城市,查找城市交通短板。扫描城市交通症结,深入剖析各类交通问题成因,切实以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编制规划。
5、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和目标。确定大庆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总体发展方向和目标;确定各交通子系统发展定位与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时空发展战略目标;确定城市交通方式结构目标;分析大庆所处于的城市发展阶段,根据发展特点及需求,提出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发展策略与措施。
6、制定对外交通系统规划方案。研究大庆市对外交通系统网络和区域交通设施布局。公路方面,确定干线公路网规划布局,规划入城公路与城市道路系统的衔接方案;确定公路客货运场站的功能、等级、规划布局,提出公路客货运场站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建议。铁路方面,论证铁路线路走廊规划布局,确定铁路客货运场站布局及功能定位,提出铁路场站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建议,提出铁路客运站交通集散组织模式和设施配置要求,规划铁路货运站集疏运通道。航空方面,确定航空港功能、等级规模和规划布局,规划航空港与市区的快速交通集散系统。
7、制定城市道路系统规划方案。按照与道路交通需求基本适应、与城市空间形态和土地使用布局相互协调、有利公共交通发展、内外交通系统有机衔接的要求,合理规划道路功能、等级与布局。包括优化配置大庆市干路网结构,规划干路网布局方案,提出支路网规划控制密度和建设标准;提出大庆市各级道路红线宽度指标和典型道路断面形式;确定主要交叉口、广场的用地控制要求;确定大庆市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大型装备运输的道路网络方案。
8、制定公共交通系统规划方案。充分结合正在编制的《大庆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依据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构成和客运系统总体布局框架,统筹规划公共交通系统设施安排和网络布局。包括确定大庆市轨道交通网络布局方案、各条线路线站位方案、轨道交通车辆基地选址方案、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一体化接驳用地控制方案等;确定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BRT)网络布局方案;确定公共汽(电)车停车场、保养场规划布局和用地控制规模标准,提出首末站规划布局原则;确定公共交通专用道设置原则和技术要求,规划公共交通专用道网络布局方案,提出港湾式公交站点的设置原则和规划建议;提出出租汽车发展策略和出租汽车驻车站规划布局原则。
9、制定步行与自行车系统规划方案。按照安全、方便、通畅、特色的原则,结合城市功能布局,合理规划步行与自行车系统。包括确定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网络布局框架及规划指标;提出行人、自行车立体过街设施布局方案;提出步行街区布局和范围;结合大庆市“百湖”水系特色,合理规划布局城市绿道,兼具城市休闲与通勤功能,打造特色慢行交通;确定城市自行车停车设施规划布局原则;提出无障碍设施的规划原则和基本要求。
10、制定停车系统规划方案。结合正在编制的《大庆市停车专项规划》,遵循城市停车设施的供给策略,综合利用城市土地资源和地下空间,确定各类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基本要求。包括确定城市机动车停车分区,制定区域差别化的停车供需目标;提出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指标标准,为开发项目静态交通审批提供依据;以停车需求预测为基础,提出城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规划布局原则与布局方案。
11、制定客运枢纽体系规划方案。按照人性化、一体化、节约用地的原则,优化布局客运枢纽,统筹各种交通方式的衔接。包括提出客运枢纽等级划分标准;确定主要等级客运枢纽的用地规模标准与布局方案;提出相应的配套设施规划建设要求。
12、制定货运交通系统规划方案。依据大庆城市功能布局、产业规划定位与空间布局,以国家“货运强国”、黑龙江省“五头五尾”、大庆市“油头化尾”等具体产业发展要求为指导,合理规划货运交通系统。包括确定大庆市货运枢纽、物流园区、货运场站的规划布局、规模和用地控制指标;确定城市货运道路网络和管理对策;提出大庆市多式联运发展策略与实施方案。
13、制定智能交通系统发展规划。运用先进的“互联网+”与交通大数据技术,整合各类交通资源,打造全方位、高效率、一体化的综合智慧交通体系,实现“缓堵保畅、方便出行、强化管理、支撑决策”目标。提出大庆市智能交通体系框架顶层设计方案;提出道路交通实时运行指数系统、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智能交通信息采集系统、智能静态停车系统、智能一体化乘车系统、智能交通决策仿真系统、智能应急管理系统、智能物流运输系统、智能交通个性化服务系统、智能交通收费系统等智能平台应用系统的具体功能设计方案。
14、制定交通管理规划方案。按照人性化、法制化的发展要求,合理确定大庆城市交通管理发展对策及设施规划原则。包括确定交通系统管理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原则和建设要求;研究交通需求管理对策。
15、制定综合交通近期建设规划方案。依据大庆市近期发展目标和财政能力,制定近期交通发展策略,提出近期交通基础设施安排和实施措施。包括提出近期交通发展政策与措施;提出近期城市交通系统规划方案;确定近期建设的交通项目和建设时序;估算近期交通建设投资。
16、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遵循有利于促进规划实施和管理的原则,提出规划的实施策略和措施。包括提出规划实施的管理机制和对策;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技术经济政策和对策。
六、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满足的其他要求
(一)人员配备要求:中标人承接任务后,应及时组建相应的管理和工作机构,配备的项目组人员、数量和设备应满足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要求,明确提出完成任务目标的相关措施、方法和组织计划等,报投标人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项目应由公司(或院级)领导牵头,项目牵头人应参与项目专家评审(咨询)会、市级以上汇报(审查)会等相关会议。
(三)中标人不得未经业主允许,以任何名义分包本项目中的任何内容。
(四)中标人应保证项目组人员稳定,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拟派项目班子成员,除特殊情形或提请业主同意外,不得变更。
(五)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更换,中标供应商无故更换项目负责人,采购单位都将依法追究中标供应商责任。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的水平、能力、资历等各方面均需满足采购单位及该项目招标的要求。
(六)中标人应加强对本项目的服务,在现状调研、交通调查、方案汇报、成果审查等环节,主要技术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并确保到场。如遇技术问题,需项目相关技术人员到场的,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
(七)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编制方案,项目规划编制方案以打分项中技术标内容为准。
(八)投标人应出具协助招标人配合完成轨道交通规划报批的相关承诺,包括技术、协调、人力、物力等各方面。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七、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
该规划编制项目计划于2019年6月份启动、7月份完成配合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报批的成果,正式成果与《大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协同推进,并适度超前。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2019年6月:编制单位进场开展调研、分析与评估工作;组织开展交通专项调查,包括大庆市居民出行调查、流动人口出行调查、查核线调查、重要路段与节点流量流向调查、出入境调查、公共交通调查(乘降量、OD、跟车等)、交通吸引点调查、停车调查等。
2019年7月:完成《大庆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初稿,对成果开展审查、意见征求、专家评审等工作,根据具体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成果,服务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报批。
2019年8月至服务期满:与城市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协同推进,确保规划成果合理衔接。
八、项目成果要求
(一)设计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必须符合本任务书的规划目标和原则、规划主要内容等所有有关章节的规定。
(二)设计图纸和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度量采用国际通用的公制度量标准。
(三)规划成果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为指导,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纸、基础资料汇编组成。成果形式为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包括交通调查原始数据、模型数据等文件,采用数据库格式存储并建立交通模型数据库系统。其中:
1、规划文本应规划文本应以条文方式表述规划结论,文字表达应规范、准确、清晰,内容明确简练,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提供成果30套,规格统一为A4。
2、规划说明书应按编制内容要求,详细说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分析过程,作为规划文本的支撑。提供成果30套,规格统一为A4。
3、规划图集是现状和规划设计图纸汇总。规划图集所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文本一致,并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设计单位名称等。提供成果30套,规格统一为A3。
4、基础资料汇编主要包括相关政策文件、基础资料和参考资料等,要求目录清晰,图、表、文字等完整并标明资料来源。提供成果30套,规格统一为A4。
5、数字成果:提供包含所有文件和图纸的电子备份文件1套,以数据光盘的形式提供,光盘封面盖设计单位章,并表明日期。文档、图件的文件命名以及有关图件的标题要求采用完整、规范。图形成果统一采用AutoCAD 2016 DWG格式。
九、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财政拨款。估算大庆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费用400万元(含交通调查费、模型数据库系统),控制价为372万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投标无效。
(一)中标人必须完成所有相关服务工作,以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为最终目标,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投标总价即为完成项目批复的价格。
(二)总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规定的咨询及配套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研讨或论证,组织相关会议评审并按意见修改完善,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进行后续设计配合等费用,并综合考虑公司运营成本、费用、利润、保险、专利、风险,税金等全部因素影响。
(三)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行业主管(审批)单位组织开展的关于该项目的各类专家咨询、评审、论证费用、场地租赁费、资料打印费、会务费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四)供应商须建立模型数据库系统并移交采购单位使用。
十、因国家政策、省、市政府决策发生变化等非因采购人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解除,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供应商放弃权益追偿的权利。同时,中标供应商将已完成部分成果交付采购人,采购人按中标供应商实际履行情况支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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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庆市自然资源局大庆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1-2035)项目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大庆市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大庆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5月24日 18: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5月24日 18:17至2019年06月14日 09: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6月14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预算金额 | ¥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丹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9-4671753 | ||
采购单位 | 大庆市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庆市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845972863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9—46718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