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城市河道管理所城市河道保洁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19-05-20 08:30 招标发布时间
2019-05-27 17:30 招标截止时间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阜宁县城市河道管理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宁县城市河道管理所城市河道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阜宁县城市河道管理所城市河道保洁服务

项目编号:FNCG【2019】84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昱

项目联系电话:0515-873846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宁县城市河道管理所

地址:阜宁县澳门路534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邱学贵 联系电话:139146578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邓昱 联系电话:0515-87384699

代理机构地址: 阜宁县澳门路59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阜宁县城市河道管理所城市河道保洁服务

2、工程地点:阜宁县境内;

3、项目概况:为了加强县城范围内的市河管理,提升县城人居住水平,进一步营造人水和谐的居住环境,对我县流域性河道实行市场化运作,公开招标承包。招标预算价91万元。如遇计划驳岸、整治疏浚或正在疏浚的河段,双方另行约定。本项目资金由财政支付,承包期限:一年。

4、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流域性河道总长23千米,为一个标段,其中:射阳河11.3千米(渔深河口至通榆河口)、串场河5.3千米(射阳河口至329省道桥)、渔深河6.4千米(射阳河口至利民桥)。

5、保洁标准:清河道漂浮物,保持河面清洁;清河坡杂草垃圾,保持河道两侧整洁;清整河坡,保持河坡平整上线。

6、市河保洁查验标准:

(1)河面无水花生、生产生活垃圾等漂浮物;

(2)河道无行水障碍物;

(3)保持河道两侧圩堤内坡及驳岸内清洁无垃圾、杂物;

(4)河道内坡无扒翻种植;

(5)及时发现制止河道及两岸圩堤违章搭建、侵占和破坏圩堤和防洪墙、乱排乱放污水等行为;

(6)承包方在从事水上操作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做好一切安全防范措施。

7、保洁要求:

(1)保洁时间:每天保洁7小时:上午3.5小时(7点-10点半),下午3.5小时(2点-5点半);星期六、日及节假日正常保洁,另市河所可根据季节变换调节作业时间段;

(2)在节假日和县重大活动期间,有关河段有特殊保洁要求和任务时,必须按市河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统筹集中安排保洁人员保洁到位;

(3)详细要求:① 射阳河保洁:每天河面上不得少于4条5吨以上钢质全封闭甲板船(动力配备12匹以上柴油机)、1条全自动水草打捞船、1条40吨以上的运输船(配备相应的动力)。每条船必须配备2名以上保洁员,配备相应的保洁工具;亲水平台配备2名专职保洁员巡保;

② 渔深河、串场河保洁:每条河每天河面上不得少于 1 条5吨以上钢质全封闭甲板船(动力配备12匹以上柴油机),保洁船必须配备2名以上保洁员,配备相应的保洁工具;

(4)打捞的垃圾须上岸后按要求规范处理分类,不得再次抛弃到河道中。造成后果的,由中标人负责。

(5)汛期排涝期间,河道保洁人员无条件服从市河管理所统一调度,参加防汛工作。

8、考核措施:

①督查发现河面有水花生、生产生活垃圾以及漂浮物,每平方米罚款50元,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

②河面有死禽、死畜的,死禽按每只100元、死畜按每只200元罚款;

③督查发现河岸、河坡居民倾倒的垃圾堆,没有及时清理的有1处罚款500元;

④督查发现保洁船只少于投标承诺数的,罚款1000元/船·次;

⑤保洁河段保洁人员少于投标承诺人数的,罚款200元/人·次;

⑥保洁人员不穿救生衣的罚款100元/人·次。

⑦上级部门(含信息化平台)督查发现市河存在问题或居民投诉市河存在问题的罚款500元/次(在市河管理所规定时间内清理的则罚款200元/次);

⑧打捞的垃圾须上岸后按要求规范处理分类,不得再次抛弃到河道中,发现将打捞的垃圾抛弃到河道中处罚5000元/次。上岸垃圾每天及时处理,未及时处理的发现一次处罚3000元。

⑨市河所实行日检查、周反馈、月汇总、季兑现,发现以上问题,罚款金额在季度保洁费中直接扣除。

9、纪律要求:

(1)严格按照市河管理所制定的市河保洁操作规程进行市河保洁;

(2)中标人必须在市河管理所规定时间内完成其交办的河道保洁相关任务,不能完成的,除进行相应的处罚外,由市河管理所另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在保洁经费中扣除。

(3)中标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参与保洁。

(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船舶和人员(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签订合同)。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甲方要求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收回中标通知书。

10、购买意外险要求:

中标人必须为其所雇佣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80万元/人、意外医疗险5万元/人。

11、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 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2019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1.2 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材料(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 其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20日 08:30至2019年05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221.231.107.42/

招标文件售价:¥305.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咨询电话:0515-89793288)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香港路592号)二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5208302019527173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阜宁县城市河道管理所城市河道保洁服务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城镇水域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阜宁县城市河道管理所
行政区域阜宁县公告时间2019年05月20日 16:5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5月20日 08:30至2019年05月27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305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http://221.231.107.42/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3日 09:00
开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香港路592号)二楼开标厅
预算金额¥9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昱
项目联系电话0515-87384699
采购单位阜宁县城市河道管理所
采购单位地址阜宁县澳门路53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邱学贵 联系电话:13914657816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阜宁县澳门路59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邓昱 联系电话:0515-87384699
附件:
附件1项目需求.doc
附件2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