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人民医院心脏起搏器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单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红河县财政局审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红河县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就红河县人民医院心脏起搏器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采 购 人:云南省红河县人民医院
2.2 项目名称:红河县人民医院心脏起搏器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3 项目编号:HHZB20190210
2.4招标内容:以下为部分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是否接受进口 | 项目名称 | 配置及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万元) |
1 | 否 | 肺功能仪 | 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 | 1台 | 211.00 |
2 | 否 | 动态血糖监测仪 | 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 | 1台 | |
3 | 是 | 心脏起博器 | 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 | 1台 | |
4 | 否 | 肠内营养输注泵 | 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 | 1台 |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及业主方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2.7 交货地点:红河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2.8交货方式:安装验收完成。
2.9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0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财务报表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注:成立未满1年的新公司,仅需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注: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1.4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为准;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
3.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6 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或有长期代理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3.2.2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05月15日08:00时至2019年05月2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陆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hhzy.net)报名。【注:系统内报名后,须在2019年05月15日至2019年05月22日(工作日)每天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内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进行现场报名,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网上和现场均报名成功后,才视为报名成功。
4.2 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时请带上营业执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扫描件);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未带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不售予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 年06月06日0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www.hhzy.net)。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 “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需到开标现场携带CA锁并递交刻录投标文件。地点: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yngp.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hhzy.net/)上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红河县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红河县
联系人:陈木成
联系电话:13649607754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3号
联系人:侯建伟
联系电话:0873-303898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红河县人民医院心脏起搏器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云南省红河县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19年05月15日 10:4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5月15日 08:00至2019年05月22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6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6月06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 ||
预算金额 | ¥21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木成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49607754 | ||
采购单位 | 云南省红河县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云南省红河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云南省红河县人民医院 | ||
代理机构名称 |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蒙自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3-30389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