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植物园秩序维护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植物园秩序维护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仅面向小微类型企业进行采购,其它类型企业投标无效。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90570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植物园秩序维护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投标无效。具体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21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植物园秩序维护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预算价:50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最终报价超出预算的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具有保安服务或物业管理服务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本项目仅面向小、微型企业进行采购,其他类型企业投标无效。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的,且所投大庆市植物园秩序维护采购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须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投标无效。
七、获取文件须知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5月8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9年5月8日17时0 分前自助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下载文件。
3、咨询电话:0459-6621366(张微微)
八、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已下载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已下载文件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投标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downcenter/38287.htm?pa=3551)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行号:10526500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项目编号或订单编号。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平台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谈判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方可退该项目投标保证金。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成交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1、预计开标时间:2019年5月21日9时30分。具体开标时间以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2、开标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十二、注意事项:
1、供应商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交易信息》栏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获取文件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下载文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获取文件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无法下载文件;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区县的采购管理办公室。萨尔图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181578 。让胡路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888501。龙凤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237315。高新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8106016 。红岗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4192221。大同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16592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ggzyjyzx.daqing.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参与投标指南。
5、本项目开标过程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十三、联系方式如下: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ggzyjyzx.daqing.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张微微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6621366
采购单位:大庆市植物园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植物园
采购单位联系人:吕相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59-4605786
邮 编:163311
日期:2018年4月29日
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大庆市植物园秩序维护项目
二、项目单位:大庆市植物园
三、项目地点:大庆市植物园
四、项目概况
植物园辖区内所有办公楼、车库、景区的物业管理。园区内建筑单体的秩序维护,重要位置昼夜值班,园区内市政设施、电力设施、园林设施、环卫设施、临时设施等一切设施的防损防盗。包括绿地防火、秩序维护、犬只管理、小开荒治理、水面安全管理、小商小贩清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入园区等秩序维护工作。要求参与采购的企业具备秩序维护资格,秩序维护工作人员的年龄及身体健康情况必须符合市城管局的用人标准。人数要求:保安20人,白班12人,晚班8人;项目预算为50万元。服务期一年。
五、项目要求
秩序维护工作要求
1、秩序维护人员必须配足,实行白晚班,24小时不间断在岗执勤,满足秩序维护工作需要。
2、交通工具(机动车)、通讯设施、秩序维护装备必须配足,秩序维护队伍至少配备一台机动车辆,确保通讯和秩序维护人员到场及时有效。
3、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格执行植物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4、制定秩序维护具体实施方案,其中包括秩序维护组织机构,明确现场项目负责人,投入的秩序维护人员数量、交通设备、通讯设备、服装、警具、巡逻路线与时间间隔,重点部位和入口如何设防,以及接待任务和举办大型活动时调配等内容。
5、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交接班时要有交接班仪式,巡逻记录工整、清晰、准确。
6、秩序维护人员必须统一秩序维护服装,文明执法,有一定的安全救护知识,遇突发事件要迅速赶到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7、维护园区秩序,及时处理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等事件,保护广大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8、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制度,按照防火等级看护园区用火情况。
9、未经园区领导同意,一切机动、非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园区铺装道路。
10、及时清理在园区范围内摆摊设点、兜售物品、发放小广告及从事封建迷信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11、负责对园区中的园林小品、索膜、座椅、健身设施、娱乐设施、电力设施、照明设施、广场铺装、树木花草等一切设施设备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看护,防止设施被盗被损,保持设施完好。建立市政设施巡检记录,如有市政设施被盗被损应及时进行登记,被损设施及时反馈植物园综合办。
12、对入口处严加管理,重大活动时要求死看死守。
13、对在园区内举办的活动和活动设施无条件地进行管理和看护。
14、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素质,同时做到文明执法。对工作中的一切执法执罚情况要及时上报。对触犯法律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游客要按程序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15、秩序维护人员工作期间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与本单位无关,一切问题由中标公司负责。
六、报价说明及费用支付
说明:此次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包括秩序维护所需全部费用、税金、利润、服务费、养老保险、医疗(大病救助、工伤保险、生育)费等。秩序维护费用按季度付款。
七、服务时间
本次秩序维护项目服务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至2020年5月23日。
附件:1、大庆市植物园秩序维护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
2、大庆市植物园秩序维护工作量
附件:1
大庆市植物园秩序维护工作
标准及考核办法
大庆市植物园是我市重要的科普、国防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也是我市的著名景区之一,为提高园区内秩序维护工作质量,提升植物园形象,特制定本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
一、秩序维护工作标准
1、秩序维护人员必须配足,实行白晚班,24小时不间断在岗执勤,满足秩序维护工作需要。
2、交通工具(机动车)、通讯设施、秩序维护装备必须配足,确保通讯和秩序维护人员到场及时有效。
3、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格执行植物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4、制定秩序维护具体实施方案,其中包括秩序维护组织机构,明确现场项目负责人,投入的秩序维护人员数量、交通设备、通讯设备、服装、警具、巡逻路线与时间间隔,重点部位和入口如何设防,以及接待任务和举办大型活动时调配等内容。
5、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交接班时要有交接班仪式,巡逻记录工整、清晰、准确。
6、秩序维护人员必须统一秩序维护服装,文明执法,有一定的安全救护知识,遇突发事件要迅速赶到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7、维护园区秩序,及时处理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等事件,保护广大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8、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制度,按照防火等级看护园区用火情况。
9、未经园区领导同意,一切机动、非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园区铺装道路。
10、及时清理在园区范围内摆摊设点、兜售物品、发放小广告及从事封建迷信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11、负责对园区中的园林小品、索膜、座椅、健身设施、娱乐设施、电力设施、照明设施、广场铺装、树木花草等一切设施设备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看护,防止设施被盗被损,保持设施完好。建立市政设施巡检记录,如有市政设施被盗被损应及时进行登记,被损设施及时反馈植物园综合办。
12、对入口处严加管理,重大活动时要求死看死守。
13、对在园区内举办的活动和活动设施无条件地进行管理和看护。
14、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素质,同时做到文明执法。对工作中的一切执法执罚情况要及时上报。对触犯法律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游客要按程序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二、秩序维护考核办法
考核小组对秩序维护工作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的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令其整改或进行处罚。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罚款。
(1)秩序维护人员每天缺少一人次扣服务费50元,秩序维护项目负责人无故脱岗,每一天次扣服务费100元。
(2)秩序维护人员应统一着装,着装不统一每天每人次扣服务费20元。
(3)设施管理人员要求素质过硬,着装整齐规范,文明执法。对着装不整,在岗酗酒、擅自脱岗、漏岗、睡岗以及不文明执法等行为,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4)库房、电力管线、园林小品、果皮箱、健身器材、坐椅、照明等市政设施发生被盗、被损现象,乙方负责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恢复原貌或按价赔偿。除按价赔偿外,每件罚款50—500元。
(5)树木、花、草被损或支架丢失现象,按丢失或损坏的价值赔偿。每发生一次罚款100元。
(6)东风湖、菩心湖、如意湖等水域范围内杜绝游泳及垂钓。每发现一人次罚100元。
(7)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做好值班、交接班、进出车辆、巡逻记录,每一项次不详罚款20元,没有记录的每一项次罚款50元并及时补齐。
(8)维护人员有对园区内所有的亮化设施进行看护的责任,发现有的亮化设施损坏或故障的,应立即向管理处上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的扣服务费500元。
(9)园区内挖坑取土或占挖绿地抢修管线施工作业的,必须有管理处审批手续。如未发现,破坏的软、硬铺装设施或绿地应由中标公司照价赔偿并扣服务费500—1000元。
(10)园区内不准出现明火烧烤,秩序维护人员应当及时清理,如有清理不及时情况发生扣除服务费200—500元。
(11)园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烧纸、燃放孔明灯等行为,发现后应立即制止并劝离。如未发现,烧坏的园内设施或绿地应由中标公司照价赔偿并扣服务费1000—5000元。
2、每月检查如达不到标准,但未造成损失的,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扣服务费1000元并通报批评;第三次解除合同并扣服务费10000元及违约金。罚款费用甲方从乙方秩序维护的保证金或相应余额的劳动报酬中扣除。
3、乙方在服务期间,组织科学、安排周密、尽职尽责,以园区形象和利益为重,配合植物园工作,使单位秩序维护水平创省内一流。
附件:2
大庆市植物园秩序维护工作量
1、城市森林、中兴北园、东风湖、及颐翠园583.69公顷绿地(其中包括140公顷水面的看护工作)。
2、城市森林、中兴北园及东风湖办公楼、车库的物业管理。
3、城市森林、中兴北园及东风湖内管理用房、公厕及水井房等必须24小时秩序维护。
4、植物园辖区内所有市政设施的看护:座椅163个,桌子17个,亭廊15座,果皮箱78个,木桥4架,护栏4处,长铁护栏7个,秋千5个,指示牌 87个,路障243个,健身器材15套,深水井泵5口,潜水泵1个,路灯灯杆及灯具590套,射灯188个,灯箱亮化6个,灭蚊灯93个,配电箱33个,变压器5座,高压耦合器3个,软启动5个,音箱2个,挡车器3个,高压计量终端4个,监控17个,充电桩2个,污水处理站1座,太阳能板90块,太阳能板支架20个,太阳能杆186个,小电瓶40个,白老灯杆93个及其它一切园内市政设施、电力设施、临时设施的防损防盗。
5、花草树木等一切园林设施的看护、防损、防火及防盗。
6、水域及栈桥的安全管理。
7、维护园区秩序,管理违停车辆,负责园区内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等事件,保护广大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8、清理在园区管辖范围内摆摊设点、兜售物品、发放小广告及从事封建迷信等活动。
9、确保园区内活动正常开展和无条件保证活动设施的安全。
10、植物园辖区内油田管线跑、冒、滴、漏等巡查报修及油田维修作业施工监管。
11、植物园所辖绿地内小开荒治理、犬只管理及乱倒垃圾现象清理。
12、其它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庆市植物园秩序维护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大庆市植物园 | ||
行政区域 | 大庆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4月29日 17:0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4月29日 16:55至2019年05月21日 09: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5月2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微微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9-4671753 | ||
采购单位 | 大庆市植物园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庆市植物园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4605786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9—46718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