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试剂耗材二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04-19 08:30 招标发布时间
2019-04-25 18:00 招标截止时间

  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试剂耗材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试剂耗材二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TSJ-NZC/A190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烟海涛

项目联系电话:0951-85788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470号

联系方式:甄伟伟 0951-40853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烟海涛 0951-8578877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07号(宝塔石化对面)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

1

2019年试剂耗材二次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鲜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备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详细的资质要求与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4.778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19日 08:30至2019年04月25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4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及[下午14:00-18:00],有意投标的单位须携带以上资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到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二部报名,报名成功后可领取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注:投标人如为外省市投标单位,鉴于路途遥远,不能及时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可在上述时间将投标单位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以电邮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的投标单位给予报名并发放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中世e招开标厅(富安巷与宁安大街交叉口向西100米)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平台使用费:300元

户 名:宁夏中世联众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060 5001 3949

报名地点: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07号(宝塔石化对面)

领 取 人:烟海涛 联系电话:0951-8578877

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nxzbtb.com.cn)

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试剂耗材二次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19年04月18日 18:2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4月19日 08:30至2019年04月25日 18: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9日 09:00
开标地点中世e招开标厅(富安巷与宁安大街交叉口向西100米)
预算金额¥64.7786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烟海涛
项目联系电话0951-8578877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47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甄伟伟 0951-4085393
代理机构名称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07号(宝塔石化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烟海涛 0951-8578877
附件:
附件1招标公告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