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2019年静安区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9年静安区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 2、招标编号:SHXM-05-20190418-315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19-03231000,05-19-03232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5、交付地址:按合同约定 6、交付日期:按合同约定 7、采购预算金额:946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946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4-18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4-25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4-18 17:00:00至2019-04-25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5-15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5-15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秣陵路80号505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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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9年静安区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 | ||
行政区域 | 静安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4月19日 11:5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4月18日 17:00至2019年04月25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原公告:公告链接地址"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5月15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秣陵路80号505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94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珍茹 | ||
项目联系电话 | 62551681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615783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80号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25516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