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理化标准物质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9-03-26 09:00 招标发布时间
2019-04-02 17:00 招标截止时间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理化标准物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理化标准物质采购

项目编号:JX2019ZB-H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780036、834699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29号

联系方式:苏主任0755-842020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先生0755-83780036、83469978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理化标准物质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JX2019ZB-H007

2. 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理化标准物质采购

3.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证明材料: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以及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声明。)

(2)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诊断试剂)。

(3)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4)已在深圳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网址为:www.cgzx.sz.gov.cn)。(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从深圳市政府采购网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注册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5.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现场报名, 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www.sz-jstar.com下载)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7.投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9年4月4日17时00分。书面传真至0755-83780355或发至2306131025@qq.com。

8.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9日14时30分。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4月9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10.开标评标时间:2019年4月9日14时30分。

1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2.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开标大厅

13.其他要求:

(1)供应商购买了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

(2)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所有。

重要提示: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深圳市建星公司网(www.sz-jstar.com)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招标代理: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5-83780036、83469978

传 真:0755-83780355

公告查询网址:

http:// www.cgzx.sz.gov.cn (深圳政府采购网)

http://www.sz-jstar.com (深圳市建星公司网)

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收 款 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田支行

银行帐号:7441 6101 8260 0172 104(文件费)

采 购 人: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苏主任

联系电话:0755-84202065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29号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证明材料: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以及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声明。)(2)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诊断试剂)。(3)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书面声明函)。(4)已在深圳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网址为:www.cgzx.sz.gov.cn)。(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从深圳市政府采购网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注册的供应商投标无效。)(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26日 09:00至2019年04月0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www.sz-jstar.com下载)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9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9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有关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6]60号)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等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理化标准物质采购
品目

货物/医药品/生物化学药品/其他生物化学药品

采购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深圳市公告时间2019年03月26日 15:2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3月26日 09:00至2019年04月02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9日 14:30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780036、83469978
采购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苏主任0755-84202065
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先生0755-83780036、83469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