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医院采购高频手术系统、双侧肝叶拉钩等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03-25 14:40 招标发布时间
2019-04-09 14:40 招标截止时间

受闽侯县医院委托,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350121]ZMGC[GK]2019003、闽侯县医院采购高频手术系统、双侧肝叶拉钩等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121]ZMGC[GK]2019003

2、项目名称:闽侯县医院采购高频手术系统、双侧肝叶拉钩等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数量品目号预算合同包预算投标保证金
1
1-1高频手术系统1(台)100,000.0000
1-2红蓝光治疗仪1(台)100,000.0000
1-3紫外线光疗仪1(台)100,000.0000
1-4激光治疗仪1(台)300,000.0000
1-5红外线装置1(台)1,000.0000
1-6中频治疗仪1(台)10,000.0000
1-7体外冲击波治疗仪1(台)500,000.0000
1-8培训基地-不锈钢治疗车3(台)3,000.0000
1-9培训基地-不锈钢抢救车2(台)7,000.0000
1-10培训基地-不锈钢平车2(台)5,000.0000
1-11培训基地-轮椅2(台)5,000.0000
1-12培训基地-心电监护仪2(台)64,000.0000
1-13培训基地-心电图机2(台)70,000.0000
1-14培训基地-除颤仪2(台)100,000.0000
1-15培训基地-全自动洗胃机1(台)30,000.0000
1-16培训基地-心肺复苏、模拟人、模型等1(台)216,000.0000
161100032220
2
2-1动态血压仪盒子3(台)105,000.0000
2-2高频电刀1(台)60,000.0000
2-3儿童安全病床10(台)50,000.0000
2-4腔镜手术器械30(台)90,000.0000
2-5病人交换1(台)33,000.0000
2-6新生儿黄疸检测仪1(台)18,000.0000
2-712导同步心电图机1(台)60,000.0000
2-8双侧肝叶拉钩1(台)15,000.0000
2-9子宫切除器1(台)50,000.0000
481000962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5〕38号“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 的政府采购政策。(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5)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其他资格要求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包:2
明细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其他资格要求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03-25 14:40报名截止时间:2019-04-09 14:40

9、投标截止时间:2019-04-23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04-23 09:30,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文化中心负一层开标区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闽侯县医院

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东大道123号

联系人姓名:江先生

联系电话:0591-22982159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产业园内3号楼2层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91-87892787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03-2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闽侯县医院采购高频手术系统、双侧肝叶拉钩等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闽侯县医院
行政区域闽侯县公告时间2019年03月25日 14:5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3月25日 14:40至2019年04月09日 14:4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19年04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文化中心负一层开标区
预算金额¥209.2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1-22982159
采购单位闽侯县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东大道1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1-22982159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产业园内3号楼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7892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