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彩超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9-02-27 08:30 招标发布时间
2019-03-05 17:30 招标截止时间

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彩超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次医疗设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彩超采购

二、招标编号:YNDCZBDL2019-09

三、招标内容:采购全数字化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一套投标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颁布的相关标准,必须保证全新原装正品,必须是2015年以后最新机型,所有投标产品必须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检验,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产品验收不合格需赔偿招标人经济等相关损失)交货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四、财政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伍拾捌万元整2580000.00元)。

五、付款方式:本项目分期付款五年内付清合同要求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内企事业单位,持有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同时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不良信息,招

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周内,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交报名资料时法定代表人不到场时,必须由授权委托人到场提交】;

3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完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

5、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6、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7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本项目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提供公司为本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书)提供以上报名资料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如供应商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现场提交报名资料,不接受扫描件)备注: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到采购代理公司现场递交纸质报名材料,未提供纸质报名材料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成功,纸质资料提供截止时间为20190305日下午17时30分,逾期恕不受理。

八、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九、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十、公告发布媒介:公告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请各位投标人自行查阅。

十一、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其他事宜

1投标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五个工作日20190227日至20190305日下午1730(每日上午0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节假日休息,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南路365号二楼;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4、开标时间:20190321下午1500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开标地点: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招标文件的售卖:每份1000.00元,报名合格的投标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收款人: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城北支行

账号:5300 1728 6380 5100 2664

8、招标单位: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

机构代码证:125330224327235879

地址:施甸县仁和镇

联系人:马医生联系电话:18987523419

9、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证: 915305020642812003

联系人:李先生、张先生

: 08752129753 邮 编: 678000

E-mail1730743519@qq.com传真:(08752129753

备注:

1.供应商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开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拟参与的服务商须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响应文件。请拟参与的服务商在公告期内及时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纸质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关于电子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

3.1电子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服务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2电子公开招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公开招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公开招标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服务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公开招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公开招标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公开招标响应文件后,还须到谈判会议现场递交刻录公开招标响应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公开招标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公开招标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3电子公开招标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公开招标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标公开招标响应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3.4电子公开招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公开招标响应文件需要对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公开招标响应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服务商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5电子开标及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解密

1)服务商需在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公开招标响应文件(光盘),确保电子公开招标响应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公开招标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公开招标响应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服务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公开招标响应文件后,服务商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服务商编制公开招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公开招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4、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彩超采购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采购单位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
行政区域保山市公告时间2019年02月27日 10:1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2月27日 08:30至2019年03月05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1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南路365号二楼
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1日 15:00
开标地点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预算金额¥25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智慧
项目联系电话18987523419
采购单位施甸县仁和中心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施甸县仁和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87523419
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南路365号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75-2129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