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医院血液灌流机、除颤仪、心肺复苏泵等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方式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保山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保山市人民医院血液灌流机、除颤仪、心肺复苏泵等医疗设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血液灌流机、除颤仪、心肺复苏泵等医疗设备采购;
2.采购编号:云建招字【2018】第749号;
3.采购内容:包含本次采购涉及到的相关设备、设施、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交货期限及售后技术服务等,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产品名称 | 是否 进口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交货地点 |
1 | 血液灌流机 | 否 | 1 | 台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 除颤仪 | 是 | 1 | 台 | |
3 | 心肺复苏泵 | 是 | 1 | 台 | |
4 | 12道心电图机 | 否 | 1 | 台 | |
5 | 亚低温治疗仪 | 否 | 2 | 台 | |
6 | 机械排痰仪 | 否 | 1 | 台 | |
7 | 喉镜 | 是 | 4 | 台 | |
8 | 医用事件相关电位仪 | 否 | 1 | 台 | |
9 | 可视喉镜 | 否 | 1 | 台 |
4.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投标人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5.采购预算:145.10万元;最高限价:135.00万元
6.质保期:大于等于1年;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
8.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三)本采购项目中部分产品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需提供进口产品相关证明。(投标设备非进口设备可不提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七)本项目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提出的投标申请;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中标后成交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和分包
三、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网上报名及电子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9年02月20日至2019年02月26日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申请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2.现场报名: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到招标代理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怡和小区118号)现场递交下列纸质报名材料一套并获取招标文件,未提供纸质报名材料的投标人视为未报名成功。
(1)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五、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3月13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4楼)。
3.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把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同时携带CA)递交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4楼)开标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ZCTBJ),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金额:
1.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招标文件售价 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3.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贰万元整);
5.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账号:100764695070010002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投标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0875—2236039 |
备注:投标人提交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采购编号。 |
八、监督电话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20150
九、以上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通知,请各投标人关注。
十、联系人及方式:
采购单位: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镇保岫西路94号
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0875-2120471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怡和小区118号
联系人:万女士
电话:13114216698 座机:0875-2128766
传真:0875-212876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保山市人民医院血液灌流机、除颤仪、心肺复苏泵等医疗设备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保山市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保山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2月19日 17:4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2月20日 08:30至2019年02月26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保山市隆阳区怡和小区118号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3月13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4楼 | ||
预算金额 | ¥145.1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万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5-2128766 | ||
采购单位 | 保山市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镇保岫西路9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5-21204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怡和小区11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5-21287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