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答复
DZC20182886项目供应商:
采购单位对参与DZC20182886大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液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对煤矿、非煤矿、危险化学品生产、烟花爆竹生产、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建筑施工等六种企业的资质要求,作为产品制造商或是销售代理商,并没有此项资质的,生产企业只需具有生产许可证即可以进行产品生产。因此本项目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审查条件,并且是废标条件,我公司认为不妥,此条款限制供应商竞争,有失招标的公平性,基于这个原因提出质疑。
采购单位答复一:对此类质疑我单位于2019年1月4日已做了详细答复,生产许可证是允许你企业生产加工产品的证书(产品在没出你企业门之前)同时也是所有产品出厂所必备的证书,跟产品合格证的功能类似;而本项目招标内容不单纯是仪器或设备招标,还包括VOC在线监控系统、站房建设等,一般从事环保行业的企业都应该知道其涉及到室内外安装施工、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内容,适应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范围。本项目需求已全部公示,VOC在线监控系统在采购清单内12项内容里占9项,总体需要施工、拆除、建设和恢复的内容占比达到75%,能够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公司不仅仅要是招标内容中产品的制造商或是销售代理商同时还应具备室内外安装施工、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能力,所以要求具备安全施工能力的公司来完成,故要求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必须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希望质疑公司详细了解招标的实际施工内容和需求,同时也要认真了解系统真正要完成的功能和项目实施所需的必要条件。
问题二:此项目涉及的站房建设,为一处彩钢站房,此类项目我公司所代理的制造商的产品,在全国有广泛的应用,且没有任何用户和招标单位需要出具安全生产许可证。基于以上原因,希望您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酌情考虑,谢谢!
采购单位答复二:此次招标,站房非彩钢站房,建议投标单位到现场进行勘察。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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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液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大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
行政区域 | 大庆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1月09日 17:5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1月09日 16:12至2019年01月11日 14: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11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预算金额 | ¥188.2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小宁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9-4671753 | ||
采购单位 | 大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745905559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9—46718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