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受 海丰县城东镇中心小学的委托,对 海丰县城东镇中心小学设备设施配套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1901-162005-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城东镇中心小学设备设施配套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338,927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包组一:教学设备及配套设施;最高限价人民币2250436.00元; 包组二:信息化系统集成设备;最高限价人民币6088491.00元; 2. 项目编号:CLF0118SW01ZC84 3. 采购项目品目:A033499 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4.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海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适用各包组) 1.2.提供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适用各包组) 1.3.提供近三年(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适用各包组)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适用各包组)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适用各包组) 2.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包组)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包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适用各包组)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适用各包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适用各包组)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适用各包组)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适用各包组) 7. 本项目各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各包组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分别对各包组进行报名(加盖投标人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 1)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提供《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4)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1月08日 至 2019年01月1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30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第二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01月30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第二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1 月 09 日 至 2019 年 01 月 1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梁小姐 | 联系电话:0660-3201972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蔡先生 | 联系电话:0660-6401217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联系人:梁群燕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
传真:020-876516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海丰县城东镇中心小学 | 地址:海丰县城东镇红城大道东名园路段北侧 |
联系人:林强 | 联系电话:0660-6413735 |
传真:0660-6413735 | 邮编:51641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8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丰县城东镇中心小学设备设施配套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海丰县城东镇中心小学 | ||
行政区域 | 汕尾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1月08日 19:5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1月08日 09:00至2019年01月15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30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第二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833.8927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蔡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60-6401217 | ||
采购单位 | 海丰县城东镇中心小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丰县城东镇红城大道东名园路段北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海丰县城东镇中心小学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汕尾市区汕尾大道食出羊毛厂西侧第六、七座2-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87651688-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