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昌吉州人民医院;昌吉州中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昌吉州人民医院医用耗材第五批次、昌吉州中医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昌吉州人民医院医用耗材第五批次、昌吉州中医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JTF(GK)2018ZF4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婷
项目联系电话:0991-4833033转80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昌吉州人民医院;昌吉州中医医院
地址:延安北路303号;建国西路110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冯元 联系电话:15299607773 ;联系人:王树彬 联系电话:189978258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谭婷 0991-4833033转8003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第一包: 透析类耗材;第二包: 口腔消耗类耗材;第三包:介入类耗材;第四包:医用针线包类耗材;第五包:低值易耗类耗材(具体采购规格要求详见招标目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权);(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4)以上分包的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以上分包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5)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上(2)-(5)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28日 10:30至2019年01月04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7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7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新疆昌吉市北京南路51号东升鸿福大饭店四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昌吉州人民医院医用耗材第五批次、昌吉州中医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昌吉州人民医院、昌吉州中医医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两家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项目进行联合招标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制造商)供应商前往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昌吉州人民医院医用耗材第五批次、昌吉州中医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项目
二、文件编号:XJTF(GK)2018ZF419
三、招标内容:第一包: 透析类耗材;第二包: 口腔消耗类耗材;第三包:介入类耗材;第四包:医用针线包类耗材;第五包:低值易耗类耗材(具体采购规格要求详见招标目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权);
(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4)以上分包的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以上分包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5)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上(2)-(5)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领取招标需求目录及质询时间: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 4日
(每日10:30-13:30,15: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9年 1 月 1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开标地点:新疆昌吉市北京南路51号东升鸿福大饭店四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发布媒体:新疆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昌吉州人民医院官网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昌吉州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延安北路303号
联系人:冯元 联系电话:15299607773
采购单位:昌吉州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建国西路110号
联系人:王树彬 联系电话:1899782580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项目联系人:谭婷
联系电话:0991-4833033转8003 传 真:0991-4817590
本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昌吉州人民医院医用耗材第五批次、昌吉州中医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医药品/医用材料/其他医用材料 | ||
采购单位 | 昌吉州人民医院;昌吉州中医医院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27日 12:0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2月28日 10:30至2019年01月04日 18: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17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新疆昌吉市北京南路51号东升鸿福大饭店四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谭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4833033转8003 | ||
采购单位 | 昌吉州人民医院;昌吉州中医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延安北路303号;建国西路1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冯元 联系电话:15299607773 ;联系人:王树彬 联系电话:1899782580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谭婷 0991-4833033转8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