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中医医院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ZC2018-0054
1.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保山市中医医院委托,对保山市中医医院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ZC2018-0054)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次招标项目的采购资金来源于自筹,采购预算金额约290.00万元,现邀请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选定投标人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保山市中医医院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质量要求:所投产品须为整机原厂原装进口,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认定标准的全新合格产品,满足甲方功能、性能、服务等质量要求;设备整机应提供至少二年的免费质量保证期,终身维修,质保期内或质保期满后,设备出现故障时,工程师必须在报修后24小时内及时响应,需到达现场的48小时内到达现场,特殊情况下不超过72小时;需更换主要部件及零备件的,提供常用原厂零部件的销售价格清单,终身按成本价提供零配件;
2.3供货期限:于采购人提出供货要求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2.4供货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投标人必须在供货时提供货物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疫技术中心《技术服务检测鉴定报告》及海关报关单等国家规定的相关手续证明材料原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相关证明材料)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代理经销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须具备本项目生产或供应、实施能力,具有良好信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2本项目采购产品为进口产品。若投标人不是产品设备生产厂家时,则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的产品授权书(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总代理的授权证明材料),并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的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明材料(指生产厂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指中国总代)等证照彩色扫描件加盖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单位公章;
3.3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经营违法记录或被省内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
3.4投标人须无失信违法记录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官网”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屏);
3.5其他资格要求:
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产品设备生产厂家及其中国总代理(包括中国总代理的授权经销商),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同一标包提出投标申请;
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项目属于电子招标试运行期,投标人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4.1网上电子文件的获取:请各潜在投标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网上报名成功者,请于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市审计局对面办公楼五楼)。持①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服务。
注:未按上述步骤报名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上午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地点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二号楼4楼)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可以为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彩色打印文本(无需重新签字盖章),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彩色或黑白复印件。
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6.1投标保证金
提交方式:电汇、网银
投标保证金递交金额: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注:工作人员查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有效凭据(原件)后方接受投标文件,未提供保证金缴纳原件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账 号:100764695070010002
备注:JSZC2018-0054项目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杨青云
联系电话:0875—2236039(保证金事项)
6.2招标代理服务费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公证费按云价费发[1999]第184号相关标准由中标人承担。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保山市中医医院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3号
联 系 人:李琼
电 话:0875-216537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市审计局对面办公楼五楼
联 系 人:曾云
电 话:0875-8125888,15887841044
8.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
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20150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保山市中医医院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采购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配置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配置: ① 主机、成像系统等高端机型配置。 ② 探头(原装4个):腹部探头、心脏探头、小器官探头、腔内探头。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保山市中医医院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
采购单位 | 保山市中医医院 | ||
行政区域 | 保山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27日 17:1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2月28日 08:30至2019年01月04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18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中心二号楼4楼) | ||
预算金额 | ¥29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5-8125888 | ||
采购单位 | 保山市中医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琼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市审计局对面办公楼五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5-8125888,15887841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