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2018年生物质能源烘烤项目生物质颗粒燃烧机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受采购人委托,对曲靖市2018年生物质能源烘烤项目生物质颗粒燃烧机采购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详细公告内容及附件见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1、招标编号:QJ-GK201829
2、招标项目名称:曲靖市2018年生物质能源烘烤项目生物质颗粒燃烧机采购
3、报名方式及时间: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请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7日17:00前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jyxt.qjggzyxx.gov.cn,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如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包含在云南省各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登录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完成网上报名后,截图项目名称以及该项目的报名成功提示于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7日17:30前,将报名成功截图及《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其中《报名登记表》以电子表格格式发送)以“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标段号+供应商名称”为主题编辑邮件发送至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邮箱(qjzfcgjyk@163.com),未按要求发送的,视为未成功发送邮件。本项目需网上报名及邮件发送均成功才能参与投标。
4、 费用:免收标书费。
5、 采购人及项目预算:
标段 | 采购人 | 采购预算(元) |
D1 | 云南省烟草公司曲靖市公司 | 2373500.00 |
6、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0874-3283266
采购人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电子招投标技术咨询电话: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0874-3182559
筑龙公司:400-9618-998
CA办理公司:0871-65315589,0874-3514916
7、 供应商签到时间:2019年1月16日14:45——15:00(北京时间)
8、投标保证金金额:D1标段:人民币40000.00元。
9、供应商投标地点: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供应商报名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具备本次公开招标产品的经营资质。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经营范围要包括相关产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3)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EXCEL格式);
②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以供查验,若提供证件为复印件须加盖鲜章;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鲜章);
⑤网络报名成功后网页截图(加盖鲜章)。
12、所有公告内容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内容为准;
13、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电子投标报名及文件编制要求详见电子交易注意事项,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
14、商品需求:
曲靖市2018年生物质能源烘烤项目生物质颗粒燃烧机采购招标实施方案
一、计划采购数量与总价
采购生物质颗粒燃烧机预计382台,总价不超过237.35万元,按单台价格进行招标,该标段按得分高低顺序排列,确定2家供应商,货款以实际供货台数结算。
二、 主要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生物质颗粒燃烧机可根据原有温湿度自控仪显示的温湿度差进行自动进料和燃烧,实现烘烤过程温度控制精度达到±0.5℃,燃烧机额定热功率40万(含)kJ/h以上,燃烧效率90%以上,防回火性好,燃烧充分、结焦少,能够在0℃~45℃的外界环境下工作;能够履行三年免费维修承诺,整机使用年限不少于10年,主要电气元件使用年限不少于3年且可更换。
安装要求:生物质颗粒燃烧机的安装要求燃烧机火口与加热设备加煤口可实现直接对接,无需进行大面积改造。
交货时间:必须在2019年3月20日前安装、调试完毕后正常投入使用。
付款方式:在到货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付款。
技术参数
标段 | 类别 | 技术参数 | ||||||||||||||||||||||||||||||||||||||||||||||||||||||||||||||||||||||||||||||||||||||||||||||||||||||||||||||||||||||||||||||||||||||||||||||
一标段 | 生物质颗粒燃烧机 | 1. 燃烧机主要参数 表1 燃烧机主要参数
【1】采用其他方式时无此参数 2. 工作环境参数 表2 工作环境参数
3. 燃料条件参数 表3 燃料条件参数
注:成型燃料质量应符合NB/T 34024的有关规定。 4. 制造质量及要求 4.1 加工件质量要求 a) 铸造加工件:灰铸铁符合GB/T 9439-2010要求,耐热铸铁符合GB/T 9437-2009要求。铸件不得有裂纹、气孔、夹渣、缩松、沙眼等缺陷。 b) 钣金件表面平整,不得有裂纹、皱折、凹凸、锈蚀等缺陷。 c) 焊接件符合GB/T 12467.1~12467.4-1998要求。焊接部位须选用与母材一致的焊材,当高等级母材与低等级母材焊接时,须选用与高等级母材一致的焊材;焊缝要严密平整,无气孔,无夹渣,不漏气;焊接件要求焊接牢固、平整、均匀,无烧穿、未焊透等缺陷。 d) 机械加工件表面无磕、碰、划伤、锈蚀等缺陷;轴、链轮、齿轮等机械加工零件须按强度和硬度需求进行热处理加工。 e) 铆接件、螺栓连接件要求牢固,铆钉、螺栓不得松动、歪斜。 f) 隔热和保温件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2 外观和防护 a) 整机外表须采用喷涂处理,要求色泽均匀,色彩搭配美观,防尘、防水、防锈,外表面应采用附着力强的环保材料,内表面应喷涂防锈漆,其中不锈钢表面不喷涂(外表面可采用抛光、拉丝处理)。 b) 燃烧系统外形整体要求美观、协调。其外表面须采用静电喷涂防腐处理,相同部件表面涂层颜色一致,无明显色差,表面光滑清洁,无毛刺和飞边,无磕、碰、划伤、锈蚀及脱漆现象。 c) 外露高温和转动部件须安装防护罩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4.3 电器安装要求 a) 机体内部各用电部件之间的布线合理,并远离高温区域。 b) 线缆与机体固定,不得悬空,必要时设置桥架或加装套管。 c) 驱动导线与控制线应尽量远离,以避免干扰。 d) 每一根电缆都必须有对应的标示,端头固定后必须采用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触电。 e) 电缆的导体平方数必须大于其最大载流量的平方数,并留适当的余量。 f) 必须有可靠保护接地,地线采用绿黄色外保护层的专用线。 4.4 主要部件要求 4.4.1 燃烧装置 燃烧装置采用耐热不锈钢或耐热铸铁制成。耐热不锈钢采用06Cr25Ni20或耐热性能更优材质,实际厚度≥3.5 mm;耐热铸铁采用RTCr16或耐热性能更优材质,实际厚度≥6.0 mm。设置清灰装置,保证燃烧系统正常配风。 喷火管可分为内、外两层。内层采用耐热不锈钢或耐热铸铁制成,耐热不锈钢采用06Cr25Ni20或耐热性能更优材质,实际厚度≥3.5 mm;耐热铸铁采用RTCr16或耐热性能更优材质,实际厚度≥6.0 mm。外层采用耐热不锈钢12Cr17Mn6Ni5N或耐热性能更优材质制作,实际厚度≥2.0 mm。 喷火管长度≥450 mm,内径≥165 mm(或者喷火管内截面面积≥21000 mm2)。 4.4.2 观火器 在燃烧机机架上应设有观察燃烧状态的观火器。观火器一端与燃烧系统连接可靠,另一端设有可视透片,透片材料采用钢化玻璃并可方便更换。观火器钢化玻璃有效面直径≥Φ20 mm。 4.4.3 密封板 燃烧系统配有与《密集烤房技术规范(试行)》(国烟办综〔2009〕418号)文件中的供热设备相连的密封板,与原密集烤房供热设备加煤口对接平齐牢固并密封。密封板采用12Cr17Mn6Ni5N不锈钢或耐热性能更优材质制作,实际厚度≥2 mm。密封板至喷火管出口端有效长度≥450 mm,截面不超过Φ250 mm(圆形)或者宽350 mm×高250 mm(方形)。 4.4.4 点火器 采用电子式热空气点火方式,有防触电保护;发热体采用氮化硅(Si3N4)或碳化硅(SiC)陶瓷材料,加外套管防护;供电采用1.0 mm2铜芯耐高温不燃电线;连接可靠,拆卸方便;并要求具有防灰功能。 4.4.5 贮料箱 贮料箱箱体主要材质应采用Q235,符合GB/T 700的规定,材料实际厚度≥1.2 mm。箱体内壁光滑,无死角,便于燃料滑落,下料斜面与水平面夹角≥40°,不得卡料;箱体设有料位观察窗、撤料口和箱盖。 料位观察窗有效观察面面积高度≥150 mm、宽度≥30 mm,窗体透明材料采用钢化玻璃并方便更换。 箱盖能覆盖整个贮料箱顶部,箱盖上应配置拉手和锁扣。 3.4.6 螺旋送料器 采用螺旋绞龙输送方式,送料器设有防回火结构,防止回火引燃贮料箱中物料,有防倒烟功能,避免烟气倒流。设置反转功能。 螺旋材料:轴采用45钢或40Cr,叶片采用45钢,壳体采用Q235;螺旋叶片外径≥70 mm,叶片实际厚度≥3 mm,叶片与外壳内壁底部间距≤4 mm。 螺旋轴端宜采用减速器直接驱动,设置多级火力控制档位,满足控火精度要求。 4.4.7 送风装置 风机采用直流无刷风机或离心风机,可变风量、风压,基本型式、尺寸参数及性能曲线符合GB/T 3235的规定。风量≥150 m3/h,风压≥350 Pa。 风机电机绝缘等级F级,防护等级IP54,并配有防护罩。 4.4.8 清灰除焦器 该装置在正常工作状态下能自动将燃料燃烧产生的灰渣、焦渣排出燃烧装置外,选用螺旋绞龙、链条炉排、推杆或旋转等清灰除焦方式。位于燃烧装置内的零部件,材质耐热性能不低于06Cr25Ni20不锈钢。 4.4.9 支架 支撑柱体采用Q235A型材或热轧板制作,壁厚≥2 mm;底部安装4个360°旋转万向脚轮,轮子直径≥75 mm,单轮承重≥100 kg,整机推动灵活,后轮带刹车功能;脚轮座与机架承重立柱通过螺杆连接,可通过调节螺杆调整机架高度,螺杆直径≥24 mm,螺杆调节高度范围±100 mm。 4.4.10 箱体 箱体支撑结构件采用Q235A型材或热轧板制作,壁厚≥2 mm。其它外壳板采用冷轧板制作,实际厚度≥1.0 mm。 箱体外壳设有检修门,方便设备维修,并设有锁扣。检修门材质与外壳体一致,实际厚度≥1.2 mm。 箱体外部设置有推拉手柄,方便移动。 4.4.11 控制系统 采用分控器控制系统,并配备循环风机调速器,控制系统能与国烟办〔2009〕418号文件规定的控制系统相兼容,密集烤房烘烤过程中实际干球温度与设定干球温度差异不大于±1℃。 循环风机调速器适宜功率范围0.75KW~2.2KW;输入电压范围:单项220 V;具备两个转速调节要求:低速960转/min、高速1440转/min;过载能力:120%额定负载,工作60 s、150%额定负载,工作10 s、180%额定负载,工作1 s; 4.5 整机性能要求 4.5.1 使用年限 整机使用年限不少于10年,主要电气元件使用年限不少于3年且可更换。 4.5.2 空载性能要求 进料装置,除渣除焦装置,空运转12 h后,轴承与减速器的温升不大于20 ℃;风机、进料装置、除渣除焦装置、点火器应运转平稳,无异常现象和噪音;检查各机架,应无明显变形和较大的振动,各管道连接处不得有松动、漏气等现象。 4.5.3 负载性能要求 燃烧机在使用规定范围内的燃料,应能满足要求;当按标准规范检验时,供热参数应符合表1规定;进料装置、除渣除焦装置,运转72 h后,轴承与减速器的温升不大于20 ℃;风机、进料装置、除渣除焦装置、点火器运转平稳,无异常现象和噪音;检查各机架,无明显变形和较大的振动,各管道连接处无松动、漏气等现象。各部件外观涂层无变色或脱落。 4.5.4 可靠性要求 在按照燃烧机的保养、维护要求和正确操作规则下使用,燃烧机主机连续可靠工作时间不少于300 h,整机有效度符合表1要求。 5 安全规定 a) 凡对人员存在安全风险的高温、带电或其他部位、部件,须按照《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的规定,在明显位置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b) 燃烧机主机及控制器、开关等部件的外壳防护等级符合GB 4208的规定。 c) 燃烧机应接地可靠,接地电阻≤8 Ω。 d) 除燃烧系统部位以外,易接触位置的表面温度≤50 ℃。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 a) 燃烧机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标牌,标牌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标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型号、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制造厂名称、地址;产品执行标准编号;出厂日期、出厂编号。 b) 包装贮运标志应符合GB/T 13384规定。 c) 在危险设备醒目位置上,标注“当心触电”、“当心烫伤”等安全警示标识。 6.2 包装 a) 产品的包装应符合GB/T 13384中的有关规定。 b) 产品的包装应保证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包装箱外壁的文字和标示应工整、清晰。 6.3 随机文件 燃烧机整机出厂时应随机附有以下文件: a) 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的编写应符合GB/T 9480的规定; b) 三包手册; c) 产品检验合格证; d) 装箱单。 6.4 运输 燃烧机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碰撞,防止损坏。 6.5 贮存 燃烧机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和防雨的场所,避免与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接触。 |
三、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经营范围要包括相关产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它事项
(一)本项目考虑到生物质颗粒燃烧机供货量较大,为保证供货速度及供货质量,本项目分为2个数量包。
项目名称 | 数量包 | 包的预计数量(台) |
生物质颗粒燃烧机 | 第一中标人数量包 | 190(供麒麟、沾益、马龙、宣威) |
第二中标人数量包 | 192(供富源、陆良、师宗、罗平、会泽) | |
合计 | 382 |
(二)招标结束后如有剩余资金,且不超总金额的10%,可与第一中标人再行采购生物质颗粒燃烧机,价格由双方协商,但不得超过第一中标人的中标价。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
2018年12月26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曲靖市2018年生物质能源烘烤项目生物质颗粒燃烧机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云南省烟草公司曲靖市公司 | ||
行政区域 | 曲靖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27日 17:2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2月27日 08:30至2019年01月07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见公告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16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237.35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涛 | ||
项目联系电话 | 3283266 | ||
采购单位 | 云南省烟草公司曲靖市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云南省烟草公司曲靖市公司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32832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 | ||
代理机构地址 |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4-3283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