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五医院血液净化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8-12-26 08:00 招标发布时间
2019-01-02 17:00 招标截止时间

  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市第五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汉市第五医院血液净化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汉市第五医院血液净化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SJ-SCA-2018-48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清、彭付江

项目联系电话:027-87320256-6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市第五医院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显正街122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027-848128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清、彭付江 027-87320256-609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31号知音广场写字楼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武汉市卫计委“编号:W18120208-0197”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的要求,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市第五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血液净化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CSJ-SCA-2018-482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第五医院血液净化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84万元(其中自筹资金84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1)项目包编号:包1

(2)项目包名称:血液净化机

(3)采购数量:1台

(4)类别:货物

(5)用途:医疗

(6)采购预算:84万元

(7)货物交货方式:厂家免费上门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

(8)货物交货地点:武汉市第五医院指定地点

(9)货物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

(10)货物质保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1)付款方式:待中标方与院方签订供货合同时具体协商

(12)备注:本项目已做进口论证,拟采购进口产品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其投标无效。

3.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进口设备的代理商必须取得制造商的唯一授权;

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限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限第二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限第三类医疗器械);

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行业主管部分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限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4.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6.持合法、有效证件购买了本招标文件。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8年12月26日起至2019年01月0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31号知音广场写字楼11层。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整,不办理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自己购买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购买。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购买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口设备制造商授权;“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不良记录和违法记录截图;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盖鲜章复印件);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4楼10号开标室(4055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5日13:30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4楼10号开标室(4055室)

(二)时间:2019年01月15日13:30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01月02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市第五医院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 系 方 式:027-84812807

详 细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显正街122号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清、彭付江

联 系 方 式:027-87320256-609

传 真:027-87320607-888

详 细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31号知音广场写字楼11层

八、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市卫计委采管办电话:027-85690919

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进口设备的代理商必须取得制造商的唯一授权;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限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限第二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限第三类医疗器械);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行业主管部分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限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4.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6.持合法、有效证件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26日 08:00至2019年01月0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31号知音广场写字楼11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5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4楼10号开标室(405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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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武汉市第五医院血液净化机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武汉市第五医院
行政区域武汉市公告时间2018年12月25日 17: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12月26日 08:00至2019年01月02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31号知音广场写字楼11层
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5日 13:30
开标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4楼10号开标室(4055室)
预算金额¥8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清、彭付江
项目联系电话027-87320256-609
采购单位武汉市第五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显正街1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主任 027-84812807
代理机构名称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31号知音广场写字楼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清、彭付江 027-87320256-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