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350200]FZ[GK]2018001、厦门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2019年度运营维护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200]FZ[GK]2018001
2、项目名称:厦门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2019年度运营维护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000000 | 20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按照第22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2)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3)信息安全产品。(4)小型、微型企业。(5)监狱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9.1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中土建部分(包括站房、电、防雷设施等)的所有物品或部件和所有仪器设备(仪表、UPS、仪器防雷设施等)及数据传输软件升级维护皆为维修维保范围,所有物品、部件、仪器、设备、软件的故障、损坏皆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维修或更换,耗品耗材和备品备件由中标供应商采购。由于保管不善和使用不当造成仪器损毁的,中标供应商负责购买零部件并维修好仪器,无法修复的应更换新机;对于负有责任的个人,应终止该人的运营资格退回公司;中标供应商除免费修复仪器外,每站次扣除2000元。因差分光谱仪器仪表老化造成仪器故障需更换零部件的,中标供应商需报采购人确认后购买并维修好仪器,中标供应商负责所有维修费用(包括厂家技术人员差旅费、服务费等),零部件费用经确认后由采购人支付,同时收回所更换的部件。投标人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 ★9.1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中土建部分(包括站房、电、防雷设施等)的所有物品或部件和所有仪器设备(仪表、UPS、仪器防雷设施等)及数据传输软件升级维护皆为维修维保范围,所有物品、部件、仪器、设备、软件的故障、损坏皆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维修或更换,耗品耗材和备品备件由中标供应商采购。由于保管不善和使用不当造成仪器损毁的,中标供应商负责购买零部件并维修好仪器,无法修复的应更换新机;对于负有责任的个人,应终止该人的运营资格退回公司;中标供应商除免费修复仪器外,每站次扣除2000元。因差分光谱仪器仪表老化造成仪器故障需更换零部件的,中标供应商需报采购人确认后购买并维修好仪器,中标供应商负责所有维修费用(包括厂家技术人员差旅费、服务费等),零部件费用经确认后由采购人支付,同时收回所更换的部件。投标人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
★9.3自动监测子站相关设备出现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为1小时;一般故障现场维修响应时间为2小时之内,要求及时调查并找出故障原因;48小时内修复或更换有故障的设备,恢复正常运行状态,能够连通并正常上传数据;通信中断,数据传不到环境自动监测中心的点位,要赴点位现场维护,并及时联系通信公司协助解决通信故障。采购人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所发生的费用从中标供应商维修费内扣除。投标人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 ★9.3自动监测子站相关设备出现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为1小时;一般故障现场维修响应时间为2小时之内,要求及时调查并找出故障原因;48小时内修复或更换有故障的设备,恢复正常运行状态,能够连通并正常上传数据;通信中断,数据传不到环境自动监测中心的点位,要赴点位现场维护,并及时联系通信公司协助解决通信故障。采购人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所发生的费用从中标供应商维修费内扣除。投标人须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
★1 投标人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 投标人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5投标人必须保证厦门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各子站数据有效率达到90%以上。 | ★3.5投标人必须保证厦门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各子站数据有效率达到90%以上。 |
★1、投标人为法人的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已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1、投标人为法人的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已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2.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2.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1、投标人须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总报价为投标项目运营维护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耗材、易耗件、备品备件、子站电费、子站租金、交通费、维修费、保险费、人工费等所有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费用。 | ★1、投标人须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总报价为投标项目运营维护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耗材、易耗件、备品备件、子站电费、子站租金、交通费、维修费、保险费、人工费等所有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费用。 |
★7、此次系政府采购,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100万元,否则将导致废标。 | ★7、此次系政府采购,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100万元,否则将导致废标。 |
★1、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天。 | ★1、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天。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12-20 16:00报名截止时间:2019-01-04 17: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9-01-10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01-10 09:00,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C区开标室6,收标窗口10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南路40号
联系人姓名:潘万艺
联系电话:15980231310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幢2层2-E
项目联系人:孙小玲
联系电话:15305048663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8-12-2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厦门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2019年度运营维护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20日 16:1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2月20日 16:00至2019年01月04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10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C区开标室6,收标窗口10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小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80231310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南路4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9802313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幢2层2-E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305048663 |